国内绿证的交易与使用
在交易方面,《通知》仍然规定只能交易一次,这注定了绿证不能像
CCER或配额那样可以作为金融资产来对待,当然也不能形成一个以绿证为交易标的的交易市场。
在使用方面,《通知》也没有采用注销的方式来使用,而是通过“绿色电力消费认证”的方式来确认。方法是认证机构通过两年内的绿证开展绿色电力消费认证。
关于这一点我觉得写得比较模糊,可能需要进一步细则出台。我理解可能是你消费一张绿证,可以认证这张绿证电量产生之日起后两年任意时间的同等电量为绿色电力?
总的来说,根据《通知》内容,以后几乎所有可再生电力(分布式自用部分除外)都可以申请绿证。其中电力交易中心交易的绿色电力(风光)与常规水电强制与电力本身交易给用电企业。其它可再生电力在申请后可自由交易。因为只能交易一次,所以绿电和常规水电的绿证发放属于走过场,其它项目的交易预计也跟之前的形式差不多。
聊完《通知》本身,我们再分析一下其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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