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五”期间推进节能工作的亮点
“十四五”期间的节能事业发展,大致上有以下四个方面的脉络,也是鉴别进步还是倒退的四把历史标尺。
(一)节能的法制化进程。市场经济需要法制进行保驾护航。坚持“立、改、废”原则,对从计划经济时代到市场经济不同阶段制定或修订的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进行梳理;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根据行业类别研究制定相关标准和规范;研究用能权、用水权和基于能效的
碳排放权交易的法律问题并做好立法储备;研究基于信息化、网络化和智能化条件下节能管理与现有法律法规和标准等方面的衔接和对接问题;研究根据节能特点强化能源消耗主体节能责任、能源消耗主体节能能力和为能源消耗主体保障服务等与现有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对接和完善等问题。
(二)节能专业化进程。“十四五”期间,推进节能专业化进程有两个方向,一是在主要方面诸如重点用能单位能源管理岗位人员突破“节能三无”现状。二是研究制定各类(行政类、企业类和服务类)岗位人员的人才规规和人才标准,沿着信息化、规范化、市场化方向推进节能专业化进程,为“十四五”节能提供人才保障。
(三)节能技术创新发展进程。要改变以往节能规划不注重节能技术创新的状况,要从创新研发方向、创新研发人才和载体、创新研发资金和创新研发组织方式等方面加于设计和规划,通过创新驱动节能事业的发展。
(四)构建基于信息化的节能管理新机制。用好管好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把企业的用能权、用水权和基于能效的碳排放权交易的能源节约量数据纳入监测系统归类和统计,使能源节约量数据可核查、可追溯,并组织力量分行业编制能耗在线监测系统操作指南;研究开发节能管理信息化工作系统,用信息化手段解决节能政令贯通问题;研究开发重点用能单位岗位管理人员能力建设在线测试系统。
苏州节能管理进修学院教务院长(高级咨询师)沈国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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