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利用市场机制大力推进低碳产业发展。欧洲经济研究中心的安德烈-罗歇尔教授等在第八章分析了德国电力发展的经验:将电力市场划分为几个价格区,以应对输电能力不足;通过系统性加强区域和实时的价格信号以显著降低能源转换的成本;而现货市场价格基础上支付的溢价会促进可再生能源发电。他们认为,德国的这种模式为电力市场勾勒出一个新的市场设计,其对中国的启示是:发展低碳经济的首要任务是建立市场经济的各种框架条件以解决由于政策的前后不一致带来的各种风险。第一财经日报资深记者郭丽琴在第九章中分析了中国全球光伏产业发展的过程以及补贴政策沿革脉络,指出了中国光伏产业存在问题和挑战:政策的不确定性,导致了年末年初的抢装带来的数据短期繁荣。其次是政策面不够优化,主要是补贴企业而不是补贴用户,从而产生了产能过剩、大肆杀价、无序竞争等问题。国家能源局高级经济师张峻极在第十章中分析指出中国风电产业发展迅猛,促进了我国电源结构持续优化,装备接近世界领先水平,形成了新的经济增长点。然而,近年来风电产业数量上的快速扩张与整体软环境的滞后形成了突出的矛盾,暴露出风电消纳难度加大,弃风限电现象频繁,运行管理水平粗放,产能过剩和价格战明显,技术水平提升放缓,价格补贴和税收政策落实不到位等问题。
台湾综合研究院副院长黄宗煌等人在第十一章中介绍了台湾省主要产业部门、政府机关和学校推动的节能减碳措施及其成效,同时探讨了现行政策的问题,提出了未来制定节能减碳目标与政策时应遵循的原则:滚动式探讨节能减碳的总体目标;兼顾节能减碳目标与人均GDP增长的兼容性;坚持节能减碳的成本有效性原则;重视政策工具的整合性和调和性。台湾综合研究院副研究员庄建铧等人在十二章中介绍了台湾制订的可再生能源发电设备生产电能的批量购买奖励制度,指出:由于电价调整困难,批量购买制度对整体财政与经济效率的负担加大,这种制度成为台湾未来发展可再生能源的障碍;而技术成本的快速下降,预期将提早实现可再生能源发电成本与电价的黄金交叉,在此情况下批量购买制度应思考建立退出机制,并改善过度集中的可再生能源发展模式。
七,加快碳排放权交易
试点,逐步统一国内和国际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武汉大学教授周茂荣、湖北经济学院副教授王丹和日本名古屋大学教授薛进军在报告的第六章中介绍了欧盟碳排放交易体系第三期改革的经过,并提出对中国构建
碳市场的四点启示:第一,合理设定配额总量;第二,科学合理分配配额;第三,在保证市场机制作用的前提下,政府应对
碳价过度波动加以调控;第四,正确的储存与信用政策,对维持
碳市场的稳定运行至关重要。德国马丁路德大学乌尔里奇-布莱姆教授在第七章介绍了德国的工业变革和可持续能源发展中“能源转换”对德国的经济结、特别对工业结构的影响。
在碳排放交易体系的建设方面,清华大学能源环境经济研究所副教授佟庆在报告的第十三章中介绍了北京市碳排放权交易体系的建设进展,探讨了覆盖范围、交易产品、排放核算与报告方法、配额分配等关键技术问题,指出北京市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具有以下特色:1)进行碳排放核算、报告和接受配额分配的主体是法人企业(单位)而非发达国家所惯用的排放设施;2)由于电力消费而导致的间接排放计入企业(单位)的二氧化碳排放总量之中,并接受相应的配额分配;3)覆盖了服务业和轻工业的若干子行业。碳排放权交易湖北省协同创新中心副主任张奋勤、孙永平等人在第十四章中分析了湖北省重点行业碳减排差异,认为湖北的试点对于提高碳排放权交易的公平性和经济性,以较低的经济代价推动湖北省低碳发展具有一定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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