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章立制,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的法规制度体系日臻完善
中国自1995年就制定了《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以下简称《固废法》),建立了固体废物申报登记制度、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制度等核心制度,为防治固体废物污染环境、保障公众健康提供了法律依据。随着管理的需要,《固废法》2004年第一次修订,2013年、2015年、2016年分别对特定条款进行了修正,2020年再次进行修订,并经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
会议审议通过。新修订的《固废法》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突出问题导向,强化政府及有关部门监督管理责任,进一步夯实企业主体责任,大幅提高处罚力度,将逐步实现固体废物零进口、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工业固体废物排污许可、危险废物分级分类监管、重大疫情医疗废物应急处置等重要制度写入法律,为新时代全面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推进中央改革措施落地和打赢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了坚强法律保障。
与此同时,以《固废法》为龙头,以法规标准为补充的治理体系日趋完善。国务院制定(修订)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医疗废物管理、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报废汽车回收管理等行政法规。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制定了一系列部门规章、标准规范和技术指南,固体废物管理制度体系逐步完善。在危险废物方面,建立了危险废物鉴别、申报登记和转移联单等8项制度,涵盖了危险废物产生、贮存、转运、利用处置的全过程;在电子废物方面,明确了名录、规划和基金补贴等4项制度,制定了基于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的电子废物管理办法;在生活垃圾方面,发布了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处理等相关管理规章和标准规范100余项;在工业固体废物和农业废弃物方面,出台了促进资源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置的相关管理办法和技术文件。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 t a np ai fan g.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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