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如何?下一步还有哪些举措?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请问《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如何?下一步还有哪些举措?
张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简称“水十条”,是党的十八大之后党中央就水污染防治工作作出的重大决策,2015年4月由国务院发布。
生态环境部作为“水十条”牵头和协调部门,会同各地区、各部门认真分解目标任务,出台配套政策措施,加快推进水污染治理,目前“水十条”总体进展顺利。
“水十条”中具有明确时间节点的任务共51项,“各级地方人民政府……制定并公布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县级及以上城市……全面实行居民阶梯水价制度”等20项任务已按时限要求完成。“到2020年……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均控制在10%以内”等31项工作任务还在推进中。31项任务中涉及生态环境部9项,自然资源部1项,住房城乡建设部9项,农业农村部3项,水利部4项,交通部2项,发展改革委1项,工信部和水利部共同完成1项,人民银行1项。目前31项任务均不同程度取得了积极进展。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谁牵头谁负责”的原则,抓好部门任务分工,按季调度正在推进的31项任务的进展情况。对任务完成滞后事项加强督导并信息公开,确保按时完成“水十条”的目标任务。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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