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五:综合督查、环保约谈保证大检查取得实效
2015年1月起,辽宁省环保厅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了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第一季度,全省环保部门累计排查企业1366家,查处违法建设项目企业58家,违法排污企业127家,责令停止建设企业9家,责令停产企业34家,责令限期整改和限期治理企业120家,责令关闭取缔企业8家,目前已完成整改的企业9家,共对112家企业进行了罚款,其中按日计罚4家,查封扣押1家,限产停产20家,行政拘留39家,刑事移交移送两家,罚款数额共计975万元。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 t a np ai fan g.com
4月起,辽宁省环保厅采取抽查重点县区和工业园区的方式,开始对全省14个市和两个省管县的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情况进行巡查督查。目前,已对丹东、锦州两市的3个县区和两个工业园区进行了现场督查,发现涉及未批先建、超期未验收、污染防治设施不正常运行、危险废物管理不规范等各类环境保护问题78起。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 ta np ai fan g.com
为确保发现的问题得到切实解决,辽宁省环保厅向各有关市环保部门下发了监察通知,要求其监督企业整改相关环境保护问题,并约谈了部分地区相关政府领导,要求其协调相关部门,共同解决存在的环境保护问题。对存在未批先建问题的建设项目,依法进行处罚,限期办理环评手续,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到期仍未办结手续、继续违法建设的企业,要依法移交公安机关处理。对有环保审批手续但存在批建不符问题的建设项目,依法进行处罚,限期办理环评并作出说明。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tan pai fang . com
对存在污染物超标排放问题的企业,依法进行处罚,符合条件的实施按日连续处罚。丹东、锦州环境保护部门已对存在环境违法行为的32家企业进行立案处理。涉及“未批先建”问题的17个项目已全部按要求停止建设,存在“超期未验收”问题的26个项目已全部停止生产,涉及行政拘留的3起案件和涉及环境刑事犯罪的1起案件已移交公安部门处理。
下一步,辽宁省环保厅将继续督查其余市县的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开展情况,并对地方环保部门的处理情况进行后督察。对未整改到位的企业采取跟踪督办、绿色信贷限制、绿色供电限制等措施,促进企业整改环境违法行为;对履职不到位的工作人员依法依纪严肃追究相关责任;对问题集中且处理不到位或需多部门共同处理的地区采取约谈地方政府、区域限批等措施,确保环境保护问题得到彻底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