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环境保护部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文章来源:中国环境报2015-03-31 09:36

过去,每个建设单位只关注自身的建设,不会考虑与别的部门的关系,更别提共享共通。但环境问题是一个复杂的系统问题,需要各部门共享信息、协同工作。统筹建设在一定程度上可以使建设单位站在信息化全局考虑项目建设,寻找业务之间的关联,从而达到联动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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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位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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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流程再造的基础上,各责任方各司其职,环境保护部信息中心贯穿信息化建设始终,发挥“把关人”和第三方监督的作用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_碳0排0放^交-易=网 ta n pa i fa ng . co m

除了再造流程,《办法》在信息化项目建设的关键节点都嵌入了相关部门,清晰了每个责任方的定位。信息化项目流程再造后,涉及的五大责任方有环境保护部办公厅、环境保护部规划财政司、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环境保护部信息中心、建设单位(部机关各司局、派出机构和直属单位)。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_碳0排0放^交-易=网 ta n pa i fa ng . co m

部办公厅负责统筹建设、编制规划;部规划财务司负责审核信息化项目的立项申请,对项目资金进行监督检查、绩效评价和竣工决算审计;科技标准司负责组织环境信息标准规范项目的立项申报和验收工作;项目建设单位负责提出业务信息化需求,并承担环保业务应用系统项目的申报和实施工作;部信息中心是信息化项目管理的技术支撑单位,为项目规划、立项、实施、验收和运行维护等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tan pai fang . c o m

作为贯穿项目建设始终的环境保护部信息中心,究竟发挥着什么作用?如何发挥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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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信息化项目建设方面,对于环境信息基础设施和保障体系项目,以部信息中心为申报单位进行项目申报。在信息化项目审核过程中,信息中心组织对环保业务应用系统项目申报进行技术审核,审核意见作为项目采购、实施与管理的重要依据。项目验收中,信息中心负责组织对环保业务系统项目的信息化建设内容、质量和效果进行专项技术审核,审核意见作为项目验收意见组成部分。信息化项目建成后,系统运行维护管理工作由部信息中心承担。对于已建成并投入运行的系统,部信息中心应逐步实现统一运行维护。 内-容-来-自;中_国_碳_0排放¥交-易=网 t an pa i fa ng . c om

“由此,部信息中心作为一个整体贯穿整个信息化项目建设的始终,从项目立项到最后运维,都有部信息中心参与,部信息中心的意见将作为信息化建设重要的参考依据。”程春明说,以往环境保护部信息中心也会派人参加项目的建设、验收等工作,但都是作为技术人员出席,只代表个人意见,并不是站在整个信息化建设的高度。这次,《办法》把部信息中心放在一个重要的“把关人”的位置。 內/容/來/自:中-國/碳-排*放^交%易#網-tan p a i fang . com

“除了把关人外,部信息中心还发挥第三方监督的职能。”程春明认为,以往信息化项目是建设部门自己建设、自己运维、自己监督,没有第三方约束和监督机制。而部信息中心是置身于业务之外,站在信息化总体建设的高度,不仅可以监督和评价各业务系统的运行效果,还可以统筹各业务之间的联系,有利于实现一家采集数据、多家共享成果。这也客观上要求和倒逼各建设单位考虑信息化的整体发展,在信息化建设的整体要求下谋求自身的发展。 本%文$内-容-来-自;中_国_碳|排 放_交-易^网^t an pa i fang . c om

“以业务信息化为先导,不能没有约束,约束就是要与别人共享和协同。”程春明说。过去,业务部门不需要考虑共享和协同,现在各业务部门再提出需求时,就需要考虑与其他业务部门共享和协同的可能性,否则,建设项目很难立项。项目建成后,项目要纳入信息中心统一运维,系统应用效果如何,一眼便知。通过约束和监督,信息化建设形成标准化、规范化机制,可以保证信息化工作健康长效的发展,从而为环境保护工作提供支撑。 本*文@内-容-来-自;中_国_碳^排-放*交-易^网 t an pa i fa ng . c 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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