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落实能源消费总量政策,根据《方案》,国家将在此前电力需求侧管理试点的基础上推广能源需求侧管理,并提出了试点的时间表。即2015年在京津冀、长三角和珠三角的10个地级市启动能源需求侧管理试点,2017年京津冀、长三角和珠三角全部地级以上城市开展能源需求侧管理试点。
根据杨富强介绍,所谓能源需求侧管理是指通过采取有效的激励措施,引导能源消费用户改变用能方式,提高终端用能效率,从而在一定程度上从需求侧缓解能源供需之间的矛盾。
据有关
专家预测,如果需求侧管理得到长期有效实施,到2020年,我国可减少电力装机1亿千瓦左右,超过5个三峡工程的装机容量,这不仅可以缓解电力的供需矛盾和资源环境压力,还能节约8000-10000亿元的电力投资。
“控制能源消费总量的核心是减少煤炭的消费。”杨富强分析。《方案》要求,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力争实现煤炭消费总量负增长;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和山东省净削减煤炭消费量分别为1300万吨、1000万吨、4000万吨和2000万吨。
为此,国家特别强调,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新建项目禁止配套建设自备燃煤电站。除热电联产外,禁止审批新建燃煤发电项目;现有多台燃煤机组装机容量合计达到30万千瓦以上的,可按照煤炭等量替代的原则建设为大容量燃煤机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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