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披制度要求日趋强制性
近年来,越来越多政策制定者开始以强制性手段要求企业(特别是上市公司)披露ESG信息,对于ESG信披的规定逐步从鼓励引导走向半强制和强制。在这一过程中,“不遵守就解释”原则(即:企业若不能或未遵守相关规定则需要做出解释)得到了广泛应用。该原则为处于不同发展阶段的公司提供了一定的灵活空间,使得新制度在推广中更易被接纳。
欧盟国家中,德国和意大利分别在2011年与2012年出台了鼓励企业披露环境及社会信息的政策。而在2014年欧盟颁布《非财务报告指令》后,两国相继在2016年和2017年出台针对大型企业的强制性ESG信披规定,并要求不遵守的企业须做出解释。
在地球另一端的亚洲,中国香港则是一个典型的案例。2012年,港交所发布了首部《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指引》(后简称《指引》),建议所有上市公司披露相关信息。这一指引被列入了交易所《上市规则》附录中,并于2013年1月1日正式生效。香港政府在2014年出台新修订的《公司条例》,要求所有在港注册公司(除豁免公司外)披露ESG相关信息。随后,港交所分别于2015年和2019年对《上市规则》进行了修订,对上市公司就《指引》中部分内容的披露提出了强制或“不遵守就解释”的要求并拓展了披露要求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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