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CDM项目中的技术转让:问题与政策建议

文章来源:中国碳排放交易网田春秀/李丽平2013-07-29 10:05

清洁发展机制(CDM)是《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以下简称《公约》)之《京都议定书》(以下简称《议定书》)所规定的三种灵活机制之一,也是唯一一种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可以共同实施的碳减排交易机制。CDM有两个目的:一是帮助发达国家缔约方实现其量化的温室气体减排承诺;二是帮助发展中国家缔约方实现可持续发展,并实现《公约》的最终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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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DM是一种以项目为基础的机制。中国作为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也是开展和实施CDM项目最多的国家之一。自2005年2月16日《议定书》生效以来,中国CDM项目呈迅猛增长之势,以每天1~2个的速度开发出来。截止2008年8月29日,中国政府已批准了1444个CDM项目,其中260个已在执行理事会(EB)成功注册,占全球注册项目总量的22.59%。中国已在EB注册项目的可核证减排量(CER)签发量达6400多万吨二氧化碳当量,占全球总量的34.98%。技术转让对于《公约》和《议定书》目标的实现非常关键,也是多年来《公约》和《议定书》下谈判的重要议题之一。《公约》和《议定书》都指出了发达
国家要采取一切可行的措施向发展中国家转让温室气体减排技术。中国开展的CDM项目是否实现了真正意义上的技术转让?CDM项目中的技术转让存在什么问题以及如何应对?这些都是需要研究和解决的问题。 本%文$内-容-来-自;中_国_碳|排 放_交-易^网^t an pa i fang . c om

为此,我们选取了截止2008年5月1日中国在EB注册的所有202个CDM项目开展技术转让问题研究,对这些CDM项目的技术转让情况进行了深入分析,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如何加强CDM项目技术转让的政策建议。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 t a np ai fan g.com

对中国CDM项目中的技术转让情况分析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 ta np ai fan g.com

由于《议定书》和EB都没有对技术转让给出确切定义,CDM项目设计文件(PDD)中的技术转让描述和解释也各有差异,本研究中的技术转让统一基于如下三个内涵和标准判断:“外”(设备和设计等来自国外)、“新”(对中国而言是先进的新技术)、“能”(获得运行与维护设备的技巧和知识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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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以上定义和相关分析方法,对所有中国2008年5月1日前已经在EB注册的202个CDM项目分析的结果如下。 夲呅內傛莱源亍:ф啯碳*排*放^鲛*易-網 τā ńpāīfāńɡ.cōm

第一,目前中国已经在EB注册的CDM项目严格来讲均未实现真正意义上的技术转让,所谓的“技术转让”只是技术载体-设备的转移,只能等同于技术和产品贸易,远远没有实现“发展中国家通过做CDM项目可以获得先进技术”的预期目标。我们所进行判别的三个标准,只满足了“外”、“新”层次,对于“能”还差距甚远。具体表现在:首先,单从项目设计文件(PDD)描述来看,提到有技术转让的CDM项目不到项目总数的40%;其次,即使在PDD文件中提到有技术转让的这40%的CDM项目,根据实地调研结果来看,其中约2/3只是设备输入,而且设备购买也是一般商业价格,基本没有优惠;第三,剩余1/3所提到的有知识和能力培训的项目,也只是简单的设备运行与维护培训,没有实现核心和关键技术的运行与维护技能输入,更谈不上设备的制造技术转让。 本文`内-容-来-自;中_国_碳_交^易=网 tan pa i fa ng . c om

第二,从CDM项目类型来看,已有的所谓“技术转让”,或者确切地说有国外设备输入及简单运行培训的项目,主要是非二氧化碳类CDM项目,如N 2O、HFC-23、煤层气等;对国内节能减排能够产生较大
协同效应的能效提高、可再生能源类CDM项目“技术转让”水平很低,即使有,也只是少量设备输入。另外,同一项目类型中,“技术转让”状况差异也非常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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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除CDM项目类型外,CDM项目中“技术转让”水平还与企业经济规模、企业性质、信息可获得性、当地政策规章有一定关系。经济发展水平高、信息获得充分、政策体系完善地区大企业的CDM项目“技术转让”水平相对较高。例如,实地调研中普遍感到大型国企较中小企业在CDM项目谈判时更注重技术转让问题。 内-容-来-自;中_国_碳_0排放¥交-易=网 t an pa i fa ng . c om

第四,中国CDM技术转让输出国主要是欧盟、美国、日本。其中,欧盟向中国的技术/设备出口主要集中在可再生能源,特别是风电和生物质CDM项目,通过CDM项目出口可再生能源设备占到欧盟出口中国设备总数的80%。欧盟在能效提高CDM项目类型中技术出口很少,远远低于美国和日本向中国的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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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从国际比较来看,中国CDM项目“技术转让”比例与其他发展中国家平均水平基本相当,为30%~40%,高于印度。但是,菲律宾、泰国和印度等国正在通过改善国内规章消除壁垒促进技术转让,已经有一些成功案例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 ta np ai fan g.com

第六,现有国际机制和国内规章制度下,技术转让通过CDM项目难以真正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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