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9日,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发布了《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办法(试行)》,根据《办法》规定,由市场监管总局会同生态环境部尽快批准一批审定与核查机构,为项目业主申请项目和减排量登记提供审定核查服务。这意味着时隔五年中国的
碳市场供需格局将进一步被完善,
CCER的启动势在必行。
CCER,是中国核证自愿减排量的简称,指对中国境内由可再生能源项目、节能项目、提高效能项目、林业
碳汇项目、甲烷等温室气体利用项目、二氧化碳回收利用项目等对温室气体减排产生贡献的项目进行量化核证。经过签发的CCER和盈余配额一样进入
碳交易市场,高排放企业在初始免费配额不够的情况下,可以从其他
履约企业处购买配额,或用购买/自主开发的CCER项目进行部分抵消,以达到最终实际
碳排放量的抵扣。
从这个角度来说,CCER是碳市场中的所谓“自愿市场”。事实上,CCER的出现是在现有的碳市场框架体系下,对做出自愿减碳贡献者的补偿和奖励。
“如果说,火电、石化等传统行业,可以通过全国碳市场的力量倒逼减排,风光等可再生能源发电本身并不排碳,能不能参与减排?CCER就是一条兼具生态、经济效益的途径。”
碳排放权交易湖北省协同创新中心
专家黄锦鹏解释说,CCER是一种经官方审定、由减排项目业主主动创造的温室气体减排量,对可再生能源项目尤为利好。“比如一个风电项目运行一年相当于减排10万吨二氧化碳,那么业主就可以手握10万吨的CCER进入市场,卖给需要排放配额的企业,即可获得收益,由此激发主动减排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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