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CCER数据质量
《中国能源报》记者采访了解到,因施行过程中存在不规范等问题,2017年3月,国家发改委发布CCER“暂缓受理”公告。推动重启是具备新的条件。
重启CCER面临的一个重要挑战是如何在不设立行政许可的前提下,确保项目和数据的质量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行政许可是指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根据之前的CCER管理规则,减排项目必须经由主管部门认可后,才可以成为CCER项目,此前的备案制度被认为实质上是行政许可。但按照国家法律规定,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地方性法规等可以设立行政许可,部门规章不能设立行政许可。”段茂盛说。
“目前一种可能的方案是,主管部门不再事先对项目或者减排量的登记申请进行评审等,而参考过去环境保护领域的‘双承诺’形式,主要由企业和第三方核查机构按照要求准备相关材料,承诺项目和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保障数据质量。”段茂盛进一步解释。
各方正在筹备重启CCER。3月30日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公开征集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
方法学的函》,向全社会征集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
方法学建议;6月27日,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注册登记系统和交易系统建设项目初步验收……
生态环境部气候司副司长逯世泽强调,新的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注册登记系统将移交国家气候战略中心管理,要加强相关配套及测试工作,进一步完善系统相关功能,做好全国碳市场下相关系统的统筹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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