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红河州林业碳汇试点建设行动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

文章来源: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碳交易网2024-10-31 09:48

实施林业碳汇价值实现行动

 
对资源权属清晰、有经营主体参与、效益能够持续发挥的林业资源,探索林业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实现林业碳汇价值转换。
 
1.开展CCER林业碳汇项目开发。基于生态环境部发布的《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办法(试行)》和《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方法学 造林碳汇(CCER—14—001—V01)》,厘清红河州境内符合方法学要求的地块,结合试点工作中的碳汇造林工程,组织开发一批造林碳汇项目,在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注册登记系统进行登记,争取在碳排放交易机构实现交易。(责任单位:州林草局、州生态环境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2.开发HFCER“碳汇+N”应用场景。引导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通过认购已开发具有碳中和标签的产品,抵消演出、赛事、会议论坛、展览等大中型活动的温室气体排放量。积极推广“碳汇+大型活动”运用场景,构建林业碳普惠参与会议展览、体育赛事等活动实施碳中和的长效机制。建立健全“碳汇+义务植树”运用场景,引导社会各界和适龄公民出资购买林业碳普惠项目减排量指标与碳普惠赋能产品,折抵义务植树任务。持续探索“碳汇+生态司法”运用场景,推动替代性生态司法与林业碳汇工作机制有效衔接,引导涉林等生态破坏案件违法当事人通过购买林业碳普惠项目减排量开展替代性生态修复。努力探索“碳汇+生态旅游”运用场景,为加强旅游者的减排和低碳意识,树立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发行一定数量的碳中和门票,为门票增加碳汇价值,游客通过购买碳中和门票,增加游客选取低碳或碳中和产品的选择机会,了解景区碳中和意义,促进碳中和传播力度。建立健全“碳汇+重排项目”运用场景,引导重点项目施工的碳重排放企业购买红河林业碳汇抵消企业的减排额度。努力探索“碳汇+金融”运用场景,开发林业碳汇抵押贷款等绿色金融产品,引导国有林场或国有林业企业与村集体、林业经营大户开展合作,探索开发以碳汇收益权为主的绿色金融产品。(责任单位:州林草局、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教育体育局、州公安局、州司法局、州交通运输局、州文化和旅游局、州市场监管局、州人民法院、州人民检察院)
 
3.推行HFCT红河林业碳票制度。总结梳理石屏县“屏邑碳票”好的做法经验,编制《红河州林业碳票认定流转办法(试行)》《红河州林业碳票碳汇量计量方法》,通过专业机构核定认证,推行HFCT红河林业碳票制度,制发可以无限拆分、线上流转、可追溯的“HFCT红河林业碳票”,重点应用于零碳行动和林业碳普惠,实现碳汇区域交易和区域补偿。(责任单位:州林草局、州发展改革委、州财政局、州生态环境局、州市场监管局)
 
4.建设林业碳汇生态修复实践基地。在全州范围内建设一批集生态修复、成果展示、普法宣传、警示教育等功能于一体的林业碳普惠生态修复实践基地,为认购林业碳汇、购买林业碳票修复生态提供平台基础,推进生态环境修复,实现“双碳”目标的多元价值。(责任单位:州林草局)
 
三、保障措施
 
(一)政策保障。从红河州实际出发,围绕全面推进林长制改革、积极推行林业碳汇交易、探索绿色金融产品、推动林业碳汇融资等方面,制定更多有利于森林固碳增汇的具体政策以及有关技术规程规范、建设规划等,各县市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以此开展个性化内容探索,为巩固提升森林碳汇能力提供强力支撑。
 
(二)组织保障。红河州林业碳汇试点建设工作是州委、州政府作出的重要工作要求,为切实加强红河州林业碳汇项目开发统筹推进工作,经州人民政府同意,在州林草局成立红河州林业碳汇试点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全面统筹推进全州林业碳汇试点建设工作,项目开发由州属国有独资公司牵头实施。州林业碳汇试点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依据有关管理办法对项目地块合规性、技术措施等进行审核把关,严防虚夸开发收益的商业炒作、借机圈地抢占林草资源的乱象,避免盲目决策和无序开发。州级有关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成立工作专班全面完成试点建设工作各项任务。
 
(三)资金保障。加强财政对林业碳汇试点建设资金统筹力度,积极争取国家和省级林业碳汇项目资金支持,建立健全多元投入资金保障机制,用于全州林业碳汇试点建设。探索林业碳汇直接融资方式,引导绿色金融债券募集资金投入到林业碳汇项目。
 
(四)技术保障。引入先进的碳汇测量和监测技术,推广最佳的生态系统管理和生态修复实践,组建本土化林业碳汇专业人才队伍,加强与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北京林业大学、西南林业大学、国家林草局西南调查规划院、云南省林业调查规划院等林业碳汇专家团队的广泛合作,跟踪国内林业碳汇政策及技术的发展,深入推进森林生态系统增汇减排技术研究,力争在森林固碳增汇、生态修复、林业碳汇价值实现等关键技术上取得突破。
 
(五)宣传保障。创新宣传模式,丰富宣传载体,拓宽宣传渠道。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等传统媒体和网络等新媒体,加强林业碳汇知识普及和公益宣传,总结和推广优秀案例,充分发挥项目的试点示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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