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名单
附件2
各有关单位名单
1.各设区市生态环境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环境与国土资源局。省发改委、经信委、统计局、农业厅、林业局、海洋渔业厅、住建厅、科技厅、交通运输厅、商务厅、旅游局、文化厅、财政厅、金融办、福建银监局、福建证监局、福建保监局;
2.国家有关科研院所及部委所属研究机构:国家应对气候变化战略研究和国际合作中心、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中国科学院科技战略咨询研究院等相关单位;
3.国内各高校:厦门大学、集美大学、福州大学、华侨大学、福建师范大学、福建农林大学、福建工程学院以及其他相关高校;
4.省内事业单位、科研院所及各厅局所属研究机构:福建省农科院、环科院,福建省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经济信息中心、节能监察中心、环境中心监测站、环境影响评价中心、林业调查规划院、国土资源勘测规划院、农业生态环境与能源技术推广总站、气候中心,中科院城市环境研究所、福建省煤炭工业科院研究所、省化工研究所、省冶金工业研究院、省电力设计院、省城乡规划设计院、省交通科学技术研究所等相关单位及相关科研机构;
5.相关行业协会:省科学技术协会、福建省电力行业协会、冶金工业协会、纸业协会、陶瓷行业协会、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省煤炭工业协会等相关行业协会;
6.入选福建省碳排放权交易第三方核查机构的28家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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