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协调。
以智能化作为电网建设的主攻方向,纳入全省能源和电力发展规划,统筹安排,扎实推进。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建立组织协调机制,密切合作,高效联动,适应智能电网建设系统性、综合性和创新性的要求,研究落实支持智能电网发展的财税、科技、人才等扶持政策,定期研究和协调解决智能电网建设重大问题,督导电网企业落实责任,营造高效顺畅的建设改造环境,并按照有关规定加强监管。组织开展智能电网省级试点示范工作,抓好试点地区和示范项目建设,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总结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发展经验,加快智能电网的普及。建立科技创新机制,充分发挥政府、企业和高校科研机构的作用,加强顶层设计,建立开放共享的智能电网科技创新体系。
(二)加大投资力度。
拓宽智能电网建设资金渠道,发挥各级政府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带动企业与社会资金投入,扩大投资规模,形成支持智能电网发展的长效机制。积极争取智能电网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支持力度,探索设立省级智能电网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储能、智能用电、“互联网+”智慧能源等重点领域示范项目和产业发展,对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分布式电源接入配套电网工程给予适当补贴,促进智能电网新技术的应用。促进形成多元化投融资体制,鼓励金融机构拓展适合智能电网发展的融资方式和配套金融服务,支持智能电网相关企业通过发行企业债券等多种手段拓展融资渠道。
(三)完善配套政策。
结合不同地区智能电网综合示范项目,鼓励探索灵活电价机制,提供能反映成本和供需关系的电价信号,引导用电方、供电方及第三方主动参与电力需求侧管理。发挥政府组织作用和协会、商会桥梁纽带作用,促进形成统一规范的技术和产品标准,实现智能电网关键技术突破,加快核心设备国产化,推动智能电网产业健康快速发展。鼓励智能电网商业模式创新,依托示范工程开展电动汽车智能充电服务、可再生能源发电与储能协调运行、智能用电一站式服务、虚拟电厂等领域的商业模式创新,探索互联网与能源领域结合的模式和路径,鼓励将用户主导、线上线下结合、平台化思维、大数据等互联网理念与智能电网增值服务结合,构建多方共赢的市场运作模式。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 t a np ai fan g.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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