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政府出台《关于促进智能电网发展的实施意见》

文章来源:未知碳交易网2016-03-27 00:16

(二)积极接纳清洁能源。积极推进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电与其他电源、电网的有效衔接,依照规划认真落实可再生能源发电保障性收购制度,解决好无歧视、无障碍上网问题,提高系统消纳能力和能源利用效率。推广新能源发电功率预测及调度运行控制技术,推广分布式能源、储能系统与电网协调优化运行技术,增强服务和技术支撑,平抑新能源波动性。推广具有即插即用、友好并网特点的并网设备,满足新能源、分布式电源广泛接入要求。加强新能源优化调度与评价管理,提高新能源电站试验检测与安全运行能力。鼓励在集中式风电场、光伏电站配置一定比例储能系统,鼓励因地制宜开展基于灵活电价的商业模式示范。健全广域分布式电源运营管理体系,完善分布式电源调度运行管理模式,实现风电、光伏等可再生能源持续全额消纳。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_碳0排0放^交-易=网 ta n pa i fa ng . co m

(三)构建智能互动体系。积极利用互联网、信息通信和智能控制技术,探索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移动通信等新应用,逐步构建“互联网+”智能电网系统,促进电力流、信息流与业务流的深度融合,满足电网广泛互联、信息开放互动需求。构建一体化信息通信系统和适应海量数据的计算分析和决策平台,整合智能电网数据资源,挖掘信息和数据资源价值,全面提升电力系统信息处理和智能决策能力。推广智能计量技术应用,以智能电表为载体,建设智能计量系统,完善多元化计量模式和互动功能,引导分时有序用电,打造智能服务平台,提供定制电力、能效管理等增值服务,全面支撑用户信息互动、分布式电源接入、电动汽车充放电、港口岸电、电采暖等业务,推广区域性自动需求响应系统、智能小区、智能园区以及虚拟电厂定制化工程方案,加快电力需求侧管理平台建设,鼓励用户参与电网削峰填谷,实现与电网协调互动。建立健全需求响应工作机制和交易规则,探索灵活多样的市场化交易模式,鼓励用户参与需求响应,实现与电网协调互动。

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tan pai fang . com

(四)确保电网安全稳定。密切关注电网大规模交直流混联发展态势,深入分析特高压外来电对全省电网电源布局优化的影响,加强调峰调频经济性、运行模式安全性、电网运营效率以及混联电网稳定控制技术研究,明确交直流混联电网的稳定控制策略与举措,建设大区互联电网智能保护控制系统,实现特高压电网的故障感知、优化决策和协同控制。加强新型材料在输变电设备中的应用,加快建设智能变电站,合理布局灵活交流、柔性直流输电等设施,推广国际先进的统一潮流控制器(UPFC)等技术,提高动态输电能力和系统运行灵活性。推广应用输变电设备状态诊断、智能巡检技术,建立电网对冰灾、山火、雷电、台风等自然灾害的自动识别、应急、防御和恢复系统。提升电源侧智能化水平,建立健全网源协调发展和运营机制,实现电源与电网信息高效互通,进一步提升网源协调发展水平。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tan pai fang . com

(五)有效落实节能减排。加快实施电能替代,通过实施“以电代煤、以电代油”,倡导能源消费新模式,优化终端能源消费结构。加快推广港口岸电技术,部署新型船舶岸电供电设施,推进空港陆电、油机改电等新兴项目建设,鼓励在新能源富集地区开展大型电采暖替代燃煤锅炉、大型蓄冷(热)、集中供冷(热)站示范工程。推广低压变频、绿色照明、企业配电网管理等成熟电能替代和节能技术,推广电动汽车有序充电、电动汽车入网及充放储一体化运营技术。加快建设电动汽车智能充电服务网络,建设车网融合模式下电动汽车充放电智能互动综合示范工程,鼓励动力电池梯次利用示范应用。

内-容-来-自;中_国_碳_0排放¥交-易=网 t an pa i fa ng . c om

(六)满足用电多元需求。积极运用配网柔性化、智能测控等电网新技术,满足分布式能源和储能设备接入,促进多元化电源、负荷与电网协调发展。建设以用电信息采集、需求响应、分布式电源、储能、电动汽车充电、智能家居为特征的智能小区、智能楼宇、智能园区,探索光伏发电等在新型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建设中的应用,推动用户侧储能应用试点。推进居住区智能电网建设,由供电公司统筹管理新建居住区内供配电设施、智能家居和水、电、气集采集抄设施的标准化建设、运维、抢修及更新改造等工作;对于老旧居住区项目,供电公司负责改造并接受供配电设施,结合实际情况推广建设充换电设施、智能家居、分布式电源、集采集抄等智能电网设备。建立面向智慧城市的智慧能源综合体系,建设智能电网综合能量信息管理平台,支撑“新城镇、新能源、新生活”建设行动计划。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网-tan pai fang . com

【版权声明】本网为公益类网站,本网站刊载的所有内容,均已署名来源和作者,仅供访问者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之用,如有侵权请权利人予以告知,本站将立即做删除处理(QQ:51999076)。

省区市分站:(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各省会城市碳交易所,碳市场,碳平台)

华北【北京、天津、河北石家庄保定、山西太原、内蒙】东北【黑龙江哈尔滨、吉林长春、辽宁沈阳】 华中【湖北武汉、湖南长沙、河南郑州】
华东【上海、山东济南、江苏南京、安徽合肥、江西南昌、浙江温州、福建厦门】 华南【广东广州深圳、广西南宁、海南海口】【香港,澳门,台湾】
西北【陕西西安、甘肃兰州、宁夏银川、新疆乌鲁木齐、青海西宁】西南【重庆、四川成都、贵州贵阳、云南昆明、西藏拉萨】
关于我们|商务洽谈|广告服务|免责声明 |隐私权政策 |版权声明 |联系我们|网站地图
批准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信息部 国家工商管理总局  指导单位:发改委 生态环境部 国家能源局 各地环境能源交易所
电话:13001194286
Copyright@2014 tanpaifang.com 碳排放交易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国家工信部备案/许可证编号京ICP备16041442号-7
中国碳交易QQ群: 6群碳交易—中国碳市场  5群中国碳排放交易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