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改进监管服务
(一)规范市场秩序。环境公用设施建设运营一律采用公开招标或竞争性谈判方式确定特许经营方或委托运营方,政府不得承诺不合理的高额固定收益回报。实施综合评标制度,将服务能力与质量、运营方案、业绩信用等列为招投标条件,避免低价低质中标。引入社会投资者和转让、出售资产或股权等要按项目属性进入相应交易场所,按照统一交易流程和交易规则进行竞价交易。
(二)完善监管体系。健全政府、投资者、公众共同参与的监督机制,实行准入、运营、退出全过程监管。加大排污单位污染治理和污染排放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公布排污单位环境违法信息,对涉及的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企业一并予以公开。完善有奖举报制度和投诉受理机制,鼓励环境公益诉讼,强化社会共同监督。制定临时接管预案,在项目经营者发生危害公共利益和公共安全情形时,及时启动临时接管预案,保障公共环境权益。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tan pai fang . com
(三)加强行业自律。鼓励第三方治理企业成立行业协会,建立行规行约和自我约束机制,促进优胜劣汰。支持行业组织开展能力评估、等级评定等工作,及时总结推广成功的商业模式和典型案例。
夲呅內傛莱源亍:ф啯碳*排*放^鲛*易-網 τā ńpāīfāńɡ.cōm
(四)提高服务水平。严格按照国家和省简政放权相关规定,依法依规加快第三方治理项目各项前期建设条件的审查。有条件的要建立联合审查制度,在政府统一的政务审批平台上实行并联审批。将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作为生产性服务业、节能环保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严格落实相关税收、奖补、人才等扶持政策。
七、强化政策扶持 本文`内-容-来-自;中_国_碳_交^易=网 tan pa i fa ng . c om
(一)加强财政资金扶持。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第三方治理项目申报国家大气污染防治、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等专项补助资金,优先给予第三方治理企业专项资金补助、贴息贷款。组织符合条件的城市、园区积极申报国家第三方治理扶持资金。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tan pai fang . com
(二)拓展投融资渠道。搭建政银企沟通合作平台,引导商业银行为第三方治理企业提供融资服务,对资信良好的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企业,简化信贷申请和审核手续。鼓励融资担保机构为第三方治理企业提供融资担保,推行第三方治理重大项目履约保证商业保险。支持符合条件的第三方治理企业,通过发行公司债等方式募集资金。加大省级节能环保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对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支持力度。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网-tan pai fang . com
【版权声明】本网为公益类网站,本网站刊载的所有内容,均已署名来源和作者,仅供访问者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之用,如有侵权请权利人予以告知,本站将立即做删除处理(QQ:519990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