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电力监管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 ta np ai fan g.com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电力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拆除等有关活动,以及国家能源局及其派出机构对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实施监督管理。
本办法所称电力建设工程,包括火电、水电、核电(除核岛外)、风电、太阳能发电等发电建设工程,输电、配电等电网建设工程,及其他电力设施建设工程。
本办法所称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包括电力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等涉及施工安全的生产活动。
第三条 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建立“企业负责、职工参与、行业自律、政府监管、社会监督”的管理机制。 本*文@内-容-来-自;中_国_碳^排-放*交-易^网 t an pa i fa ng . c om
第四条 电力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及其他与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有关的单位,必须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监督体系,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保证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依法承担安全生产责任。 本文`内-容-来-自;中_国_碳_交^易=网 tan pa i fa ng . c om
第五条 开展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的科学技术研究和先进技术的推广应用,推进企业和工程建设项目实施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推进电力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科学管理,提高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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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建设单位安全责任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网-tan pai fang . com
第六条 建设单位对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负全面管理责任,具体内容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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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组织和管理机制,负责电力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组织、协调、监督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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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实施施工现场全过程安全生产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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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应急响应和事故处置机制,实施突发事件应急抢险和事故救援;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 t a np ai fan g.com
(四)建立电力建设工程项目应急管理体系,编制应急综合预案,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制定各类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落实应急组织、程序、资源及措施,定期组织演练,建立与国家有关部门、地方政府应急体系的协调联动机制,确保应急工作有效实施;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 t a np ai fan g.com
(五)及时协调和解决影响安全生产重大问题。
建设工程实行工程总承包的,总承包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建设单位对工程的安全生产责任;建设单位应当监督工程总承包单位履行对工程的安全生产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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