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地方政府需要改革其职能、转换其角色定位。在PPP融资模式下,政府已由过去那种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中的主导作用变为既是民营机构的监督者、指导者,又是其合作伙伴,因此,政府必须随着基础设施领域产权制度、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推进而相应改革其职能,进行管理体制的创新,以便更好地发挥其监督、指导以及合作者的角色。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网-tan pai fang . com
第二,科学梳理政企关系。在逐步落实PPP模式在我国应用的过程中,政府不应简单地简化审批手续、缩减市场准入监察流程,而应创建清晰的政府监管标准和科学的补贴政策,提升基础设施自身盈利能力。政府给企业授予特许权的同时,应明确双方各自的权利与义务,包括拟定政策、建设标准、运营标准等,实现透明的政企关系。 內/容/來/自:中-國/碳-排*放^交%易#網-tan p a i fang . com
第三,要从政策层面上鼓励PPP模式在地区基础设施的实施。地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融资困难,一个最重要的原因就是这些项目自身经济效益不足,除政府外一般不会有人对这类项目有投资兴趣,故通过政府的鼓励扶持措施直接提高项目的投资收益,降低项目风险是PPP模式融资成功的关键。政府扶持的实质就是将项目的部分成本从该项目转移到全体纳税人身上,从理论上说只要政府扶持的代价不高于消费者盈余的现值加上项目外部效应净值,就符合基础设施“准公共产品”特性的要求。充分考虑地区的特殊性,从政策层面上给予鼓励,支持PPP模式在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应用。 夲呅內傛莱源亍:ф啯碳*排*放^鲛*易-網 τā ńpāīfāńɡ.cōm
第四,进行PPP项目政府监管机构专职化建设。地方政府各个部门之间都有各自独立的监管文件和标准,合作程序容易杂乱,导致操作性差,因此,有必要设计PPP监管机构,以设立分级管理机构的方式进行监管,出台PPP建设运营标准、拟订民营机构注资计划的标准合约、公共部门采购前进行项目评估等。在项目前期,对私营部门进行初步预算审核,对其筹资、建设、经营能力进行评估;项目过程评估作为整个PPP评估体系最重要的环节,是对项目建设的质量与数量的系统全面性评估,根据评估状况拟定下一时期对私人部门的补贴额度,并且定期进行项目运营风险评估及绩效评价。
(作者为民建重庆市委会员、西南政法大学经济学院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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