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条 公众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并且明确要求予以回复的,受理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作出说明和答复。
內/容/來/自:中-國/碳-排*放^交%易#網-tan p a i fang . com
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对征集到的公众意见予以重视,对其进行归类整理、分析研究,以适当的方式公开和反馈,并将合法有效的意见建议作为决策的重要依据。
夲呅內傛莱源亍:ф啯碳*排*放^鲛*易-網 τā ńpāīfāńɡ.cōm
第三章 公众监督 本文`内-容-来-自;中_国_碳_交^易=网 tan pa i fa ng . c om
第十六条 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聘请有关专家、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环保社会组织和环保志愿者代表担任环境特约监察员,对本部门和下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工作进行监督。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 t a np ai fan g.c om
第十七条 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聘请环保社会组织代表、环保志愿者担任环境保护监督员,监督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的环境保护行为和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
第十八条 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支持对环境保护事务的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
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 t a np ai f an g.com
第十九条 公众认为有关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违反环境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12369环保举报热线、官方网站、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官方微信举报平台等途径,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举报。 内-容-来-自;中_国_碳_0排放¥交-易=网 t an pa i fa ng . c om
第二十条 受理举报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举报人的有关情况及举报内容必须严格保密。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调查核实举报的事项,将调查结果和处理结果告知举报人。必要时,应将调查和处理结果向公众公开。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_碳+排.放_交^易=网 t a n pa ifa ng .c om
第二十一条 鼓励有条件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设立环境保护有奖举报专项资金。公众举报情况属实的,可对举报单位或人员予以奖励。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 ta np ai fan g.com
第二十二条 对污染环境、破坏生态、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符合法定条件的环保社会组织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环境公益诉讼。 本`文@内-容-来-自;中_国_碳排0放_交-易=网 t an pa ifa ng . c om
【版权声明】本网为公益类网站,本网站刊载的所有内容,均已署名来源和作者,仅供访问者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之用,如有侵权请权利人予以告知,本站将立即做删除处理(QQ:519990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