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排污许可证管理办法》全文细则

文章来源:中国碳排放交易网碳交易网2014-08-15 10:23

第三章 审核与发证 內.容.來.自:中`國*碳-排*放*交*易^網 t a npai fa ng.com

第十一条 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在受理排污许可证申请之日起20日内,完成申请材料的审核工作,对符合条件的,颁发排污许可证并予以公告;对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禸*嫆唻@洎:狆國湠棑倣茭昜蛧 τāńpāīfāńɡ.cōm

20日内不能完成审核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 t a np ai fan g.c om

第十二条 排污许可证分为正本和副本,正本和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正本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本%文$内-容-来-自;中_国_碳|排 放_交-易^网^t an pa i fang . c om

(一)持证单位名称、行业代码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以及营业执照注册号、组织机构代码证号;(二)排放主要污染物的种类、浓度限值、总量控制指标;(三)有效期限;(四)发证机关、发证日期和证书编号。

本文`内-容-来-自;中_国_碳_交^易=网 tan pa i fa ng . c om

副本除载明正本规定事项外,还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夲呅內傛莱源亍:ф啯碳*排*放^鲛*易-網 τā ńpāīfāńɡ.cōm

(一)排污口的数量,各排污口的编号(名称)、位置,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浓度限值、总量控制指标、方式、去向以及其他排放的特殊要求;(二)污染物排放的执行标准;(三)污染物的处理方式;(四)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及交易情况。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 t a npai fan g.com

第十三条 排污许可证的有效期限5年,临时排污许可证最长不得超过1年。

内-容-来-自;中_国_碳_0排放¥交-易=网 t an pa i fa ng . c om

在排污许可证有效期限内,排污单位应当按照排污许可证的规定排放污染物。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 t a np ai fan g.com

第十四条 排污许可证正本应当悬挂于排污单位主要办公场所或者主要生产经营场所。 本%文$内-容-来-自;中_国_碳|排 放_交-易^网^t an pa i fang . c om

禁止涂改、伪造、出租、出借、买卖或者以其他方式非法转让排污许可证。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 t a npai fan g.com

第四章 变更与注销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 t a np ai fan g.c om

第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排污单位应当向原发证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变更手续。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在收到申请之日起20日内完成审核,对符合条件的,办理相关变更手续并予以公告

(一)排污口的数量、编号(名称)、位置,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浓度限值、总量控制指标、排放方式、排放去向、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方式等发生改变的,应当在发生改变的20日前申请变更;(二)排污单位发生合并、分立的,变更法人名称、地址或者法定代表人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发生改变的,应当在变更登记之日起15日内申请变更。

禸*嫆唻@洎:狆國湠棑倣茭昜蛧 τāńpāīfāńɡ.cōm

第十六条 排污单位需要延续排污许可证有效期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20日前向原发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办理延续手续。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在收到申请之日起20日内完成审核,办理延续手续并予以公告。 禸嫆@唻洎:狆國湠棑倣茭昜蛧 τāńpāīfāńɡ.cōm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排污许可证不予延续: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 ta np ai fan g.com

(一)排放污染物不符合环境功能区或者总量控制要求的;(二)未按规定延续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三)按规定应当安装在线监控设施并与环保部门联网,但尚未安装或者联网的;(四)按规定应当制定应急预案,但尚未制定的;(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 t a np ai fan g.c om

第十七条 排污许可证发生遗失、损毁的,排污单位应当在发生遗失、损毁15日内向原发证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申请补领。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于20个工作日内核实并补发排污许可证。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 t a np ai fan g.com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核发排污许可证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注销排污许可证:

内-容-来-自;中_国_碳_0排放¥交-易=网 t an pa i fa ng . c om

(一)排污许可证有效期限届满未延续的;(二)因关闭、转产或者其他原因终止排放污染物的;(三)依法应当注销排污许可证的其他情形。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 ta np ai fan g.com

第十九条 污染物排放执行的国家或者地方标准、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环境功能区划等发生变化,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依法对排污许可证载明事项进行变更,或者要求排污单位重新申请排污许可证。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tan pai fang . com

依法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应当重新申请排污许可证。

内-容-来-自;中_国_碳_0排放¥交-易=网 t an pa i fa ng . c om

【版权声明】本网为公益类网站,本网站刊载的所有内容,均已署名来源和作者,仅供访问者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之用,如有侵权请权利人予以告知,本站将立即做删除处理(QQ:51999076)。

省区市分站:(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各省会城市碳交易所,碳市场,碳平台)

华北【北京、天津、河北石家庄保定、山西太原、内蒙】东北【黑龙江哈尔滨、吉林长春、辽宁沈阳】 华中【湖北武汉、湖南长沙、河南郑州】
华东【上海、山东济南、江苏南京、安徽合肥、江西南昌、浙江温州、福建厦门】 华南【广东广州深圳、广西南宁、海南海口】【香港,澳门,台湾】
西北【陕西西安、甘肃兰州、宁夏银川、新疆乌鲁木齐、青海西宁】西南【重庆、四川成都、贵州贵阳、云南昆明、西藏拉萨】
关于我们|商务洽谈|广告服务|免责声明 |隐私权政策 |版权声明 |联系我们|网站地图
批准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信息部 国家工商管理总局  指导单位:发改委 生态环境部 国家能源局 各地环境能源交易所
电话:13001194286
Copyright@2014 tanpaifang.com 碳排放交易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国家工信部备案/许可证编号京ICP备16041442号-7
中国碳交易QQ群: 6群碳交易—中国碳市场  5群中国碳排放交易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