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关于碳排放管理有关事项的决定(征求意见稿)》​全文细则发布

文章来源:易碳家期刊碳交易网2014-04-29 22:27

为了加强碳排放管理,实现本市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目标,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市实际,作出如下决定:

一、严格碳排放管理。市人民政府根据国家下达的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约束性指标,严格碳排放管理,实现碳排放强度下降。

二、实行碳排放配额管理制度。对本市行政区域内年碳排放量达到一定规模的排放单位(以下称配额管理单位)实行配额管理。

市人民政府应对气候变化主管部门(以下称主管部门)应当根据纳入配额管理单位的历史碳排放水平和产业减排潜力等因素确定碳排放年度配额总量,并在年度配额总量控制目标下,结合各配额管理单位年度碳排放申报量和历史排放情况,分配其年度碳排放配额。
配额管理单位的确定和调整,由主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提出方案,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

本文`内-容-来-自;中_国_碳_交^易=网 tan pa i fa ng . c om


三、建立碳排放报告和核查制度。配额管理单位应当向主管部门报送年度碳排放报告。主管部门应当委托依法设立的第三方核查机构对配额管理单位报送的碳排放报告进行核查,并根据核查结果审定配额管理单位的年度碳排放量。

配额管理单位应当配合核查机构开展工作。核查机构应当独立、客观、公正开展核查工作,履行保密义务。

配额管理单位未按规定报送碳排放报告或者拒绝接受核查的,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其历史最高年度碳排放量或者同类型、同规模企业年度碳排放量确定其年度碳排放量。

四、实行碳排放配额清缴制度。配额管理单位应当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与主管部门审定的年度碳排放量相等的碳排放配额,履行碳排放配额清缴义务。

配额管理单位持有的碳排放配额清缴后有结余的,可以在后续年度使用或者用于交易。 夲呅內傛莱源亍:ф啯碳*排*放^鲛*易-網 τā ńpāīfāńɡ.cōm

配额管理单位持有的碳排放配额不足以清缴的,可以购买配额用于清缴;也可以使用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抵消其一定比例的碳排放量。

五、建立碳排放交易制度。碳排放交易标的为碳排放配额、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及其他依法批准的交易产品。
【版权声明】本网为公益类网站,本网站刊载的所有内容,均已署名来源和作者,仅供访问者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之用,如有侵权请权利人予以告知,本站将立即做删除处理(QQ:51999076)。

省区市分站:(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各省会城市碳交易所,碳市场,碳平台)

华北【北京、天津、河北石家庄保定、山西太原、内蒙】东北【黑龙江哈尔滨、吉林长春、辽宁沈阳】 华中【湖北武汉、湖南长沙、河南郑州】
华东【上海、山东济南、江苏南京、安徽合肥、江西南昌、浙江温州、福建厦门】 华南【广东广州深圳、广西南宁、海南海口】【香港,澳门,台湾】
西北【陕西西安、甘肃兰州、宁夏银川、新疆乌鲁木齐、青海西宁】西南【重庆、四川成都、贵州贵阳、云南昆明、西藏拉萨】
关于我们|商务洽谈|广告服务|免责声明 |隐私权政策 |版权声明 |联系我们|网站地图
批准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信息部 国家工商管理总局  指导单位:发改委 生态环境部 国家能源局 各地环境能源交易所
电话:13001194286
Copyright@2014 tanpaifang.com 碳排放交易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国家工信部备案/许可证编号京ICP备16041442号-7
中国碳交易QQ群: 6群碳交易—中国碳市场  5群中国碳排放交易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