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债券是近年在绿色金融领域大力发展的融资工具。从2013年开始,全球绿色债券发行规模出现了爆发式增长。2013年全球绿色债券发行量为110.42亿美元,2014年达到365.93亿美元,这两年的绿色债券发行量之和占从2007年开始绿色债券累计发行量的80%。 禸嫆@唻洎:狆國湠棑倣茭昜蛧 τāńpāīfāńɡ.cōm
在我国,要大力推动绿色债券的发展,需要关注六个要点。
本%文$内-容-来-自;中_国_碳|排 放_交-易^网^t an pa i fang . c om
第一,明确绿色项目的界定。2015年3月27日,国际资本市场协会(ICMA)联合130多家金融机构共同出台绿色债券原则,指出绿色债券是指任何将所得资金专门用于资助符合规定条件的绿色项目或为这些项目进行再融资的债券工具。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网-tan pai fang . com
而绿色项目是指那些可以促进环境可持续发展,并且通过发行主体和相关机构评估和选择的项目和计划,包含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遏制自然资源枯竭、生物多样性保护、污染治理等几大关键领域。
目前,我国尚没有对绿色债券进行明确界定,但相关监管部门正在研究制定“绿色债券发行管理办法”,其中应明确在中国境内发行绿色债券的定义,主要考虑符合规定条件的绿色项目都包括什么,与我国现有绿色信贷体系对绿色项目的界定有何区别等。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 t a np ai fan g.com
第二,限定绿色债券募集资金用途。发行人可以使用绿色债券融资款项为新的及现有绿色项目提供资金,针对特定绿色项目进行投资,用于发放绿色贷款或者简单投资于一般性的绿色基金。所有确定的绿色项目类别均应提供可以描述、量化及评定(倘若可行)的明确环境效益。
本%文$内-容-来-自;中_国_碳|排 放_交-易^网^t an pa i fang . c om
第三,加强绿色债券的款项管理。绿色债券的融资款项净额应当转入二级投资组合,或者由发行人通过其他方式作为其贷款和投资业务的一部分加以跟踪和管理。一旦确定符合资格的绿色项目,立即将资金拨付到发行人的主账户,以便分配给特定项目。但是,如果资金用途部分包含在最终条款中,与其他债务工具不加以区分,则无法保证全部款项均用于绿色债券投资。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_碳0排0放^交-易=网 ta n pa i fa ng . co m
【版权声明】本网为公益类网站,本网站刊载的所有内容,均已署名来源和作者,仅供访问者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之用,如有侵权请权利人予以告知,本站将立即做删除处理(QQ:519990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