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度解析全球新能源的“补贴陷阱”

文章来源:国土部网站碳交易网2013-01-06 11:16

据易碳家杂志了解到,补贴价格的政策常以3种形式出现。一是政府直接给予新能源发电方以价格补贴。有的国家是给予新能源发电方一个高于市场价格的固定上网价;有的国家则是在电力市场价格的基础上加上一个固定的补贴额度。二是保障入网政策,或称强制全额接纳,这一政策豁免了新能源发电企业稳定供电的责任。在欧美的电力市场上,发电方需要提前24小时提交发电量核准申请,而在即时市场,发电方必须按照被核准的发电量发电。为避免风电和太阳能发电企业因为其不确定性所可能带来的损失,大部分国家和地区允许风电和太阳能的发电方不必提前提交发电量申请,并保证所有由风电和太阳能产生的电力能够在不损伤电网的前提下全部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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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政策的本质,是免除了风电和太阳能发电方的预测责任,而由政府来承担由于风电和太阳能的不稳定性而造成的损失。这样一来,就降低了风电和太阳能的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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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绿色许可制度(Green Certification),这被认为是一种通过市场化机制有效配置资源的灵活补贴政策。这一政策中,新能源每发1千瓦时的电就会获得相应数量的许可;而政府规定每个发电厂必须有一定比例的发电来自于新能源,如果一个发电厂是依靠化石燃料发电的,则它可以向新能源发电厂购买相应比例的绿色许可证。绿色许可制度通过市场机制由火电厂等化石能源发电方补贴绿色能源发电方,避免了政府直接拨款,因而被不少国家和地区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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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3种补贴常常被同时采用。目前的补贴政策设计集中在促进新能源发电技术进步,降低新能源发电成本这一目标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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