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排放范围1、2、3是什么?

文章来源:北极星碳交易碳交易网2024-06-24 18:05

范围1:直接排放

 
范围1排放是来自公司拥有和控制的资源的直接排放。换句话说,范围1中的温室气体排放是企业一系列活动的直接结果。范围1排放分为四个领域。
 
1. 固定燃烧:来源包括用于加热建筑物的锅炉、燃气炉和燃气热电联产 (CHP) 工厂。最常见的燃料是天然气、液化石油气 (LPG)、瓦斯油(又名红色柴油)和燃烧油(又名煤油)。《京都议定书》涵盖的所有产生温室气体排放的燃料都必须包含在范围 1 计算中。它们也包含在简化的能源和碳报告要求中。
 
2. 移动燃烧:燃烧产生温室气体的燃料的组织拥有或租赁的所有车辆都属于范围 1。通常,这些车辆将是由汽油或柴油发动机驱动的汽车、货车、卡车和摩托车。然而,交通正在发生变化。正在采用替代燃料,例如液化石油气(LPG)和液化天然气(LNG),以及生物燃料;生物柴油和生物乙醇。全电动汽车 (EV) 和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 (PHEV) 也越来越受欢迎。越来越多地使用电动汽车可能意味着组织的一些车队将属于范围 2 排放。这些必须包含在简化的能源和碳报告 (SECR) 中。
 
3. 无组织排放:无组织排放来自有意或无意的泄漏,例如:设备的接缝、密封件、包装和垫圈的泄漏,煤矿矿井和通风装置排放的甲烷,使用冷藏和空调设备过程中产生的氢氟碳化物(HFC)排放,以及天然气运输过程中的甲烷泄漏。
 
4. 过程排放:过程排放是指在工业过程和现场制造过程中释放的温室气体。例如,在水泥制造过程中产生二氧化碳、工厂烟雾、化学品等。
 
随着世界转向更多的电动汽车和发动机,这一类别可能会变得更加复杂,因为电力来自公用事业而不是加油站。这将我们引向范围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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