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衔接避免项目重复获益
但是,可再生能源项目在绿证与自愿减排机制中存在重复获益可能。张昕介绍,绿证机制覆盖所有类型的可再生能源项目,进行无差别激励。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则是严格按照技术规范要求,筛选出具有额外性即具有真正减排效果、更需要经济支持、社会效应更显著、自愿开发的可再生能源项目给予经济激励。
2023年10月,生态环境部发布《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办法(试行)》,制定深远海海上风电、光热发电等项目
方法学;2024年9月首批中国核证自愿减排量(CCER)项目于9月正式挂网,涵盖光热项目5个、海上风电项目22个。
此次发布的《关于做好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与自愿减排市场衔接工作的通知》明确,对于深远海海上风电、光热发电项目,拟选择参加绿证交易的,相应电量不得申请CCER;拟申请CCER的,在完成自愿减排项目审定和登记后,由国家能源局资质中心“冻结”计入期内未交易绿证;在完成减排量核查和登记后,由国家能源局资质中心注销减排量对应的未交易绿证,并向社会公开信息。
清华大学能源环境经济研究所所长张希良指出,这从机制层面避免了深远海海上风电、光热发电项目从绿证和CCER重复获益,明确了绿证市场和自愿减排市场边界,也有助于加快我国绿证获得国际认可。
值得注意的是,《通知》还从2024年10月1日起计算,设立了两年过渡期。过渡期后,将综合绿证与CCER市场运行等情况,适时调整绿证与CCER市场对于深远海海上风电、光热发电项目的衔接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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