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提出“双碳”目标的历史背景、重大意义和变革路径

文章来源:新经济导刊高世楫俞敏2023-05-06 15:20

“双碳”目标的提出是中国主动承担应对全球气候变化责任的大国担当

 
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在领导并推动中国发展进程中,始终致力于维护世界和平、促进全球发展。
 
1992年,中国成为最早签署《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以下简称公约)的缔约方之一。之后,中国不仅成立了国家气候变化对策协调机构,而且根据国家可持续发展战略的要求,采取了一系列与应对气候变化相关的政策措施,为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作出了积极贡献。在应对气候变化问题上,中国坚持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公平原则和各自能力原则,坚决捍卫包括中国在内的广大发展中国家的权利。2002年中国政府核准了《京都议定书》。2007年中国政府制定了《中国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方案》,明确到2010年应对气候变化的具体目标、基本原则、重点领域及政策措施,要求2010年单位GDP能耗比2005年下降20%。2007年,科技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4个部门共同制定和发布了《中国应对气候变化科技专项行动》,提出到2020年应对气候变化领域科技发展和自主创新能力提升的目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
 
2013年11月,中国发布第一部专门针对适应气候变化的战略规划《国家适应气候变化战略》,使应对气候变化的各项制度、政策更加系统化。2015年6月,中国向公约秘书处提交了《强化应对气候变化行动——中国国家自主贡献》文件,确定了到2030年的自主行动目标:二氧化碳排放2030年左右达到峰值并争取尽早达峰;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60%~65%,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0%左右,森林蓄积量比2005年增加45亿立方米左右。并继续主动适应气候变化,在抵御风险、预测预警、防灾减灾等领域向更高水平迈进。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中国为实现公约目标所能作出的最大努力得到国际社会的认可,世界自然基金会等18个非政府组织发布的报告指出,中国的气候变化行动目标已超过其“公平份额”。
 
在中国的积极推动下,世界各国在2015年达成了应对气候变化的《巴黎协定》,中国在自主贡献、资金筹措、技术支持、透明度等方面为发展中国家争取了最大利益。2016年,中国率先签署《巴黎协定》并积极推动落实。到2019年底,中国提前超额完成2020年气候行动目标,树立了信守承诺的大国形象。通过积极发展绿色低碳能源,中国的风能、光伏和电动车产业迅速发展壮大,为全球提供了性价比最高的可再生能源产品,让人类看到可再生能源大规模应用的“未来已来”,从根本上提振了全球实现能源绿色低碳发展和应对气候变化的信心。
 
2020年9月,习近平主席在第七十五届联合国大会一般性辩论上阐明,应对气候变化《巴黎协定》代表了全球绿色低碳转型的大方向,是保护地球家园需要采取的最低限度行动,各国必须迈出决定性步伐。同时宣布,中国将提高国家自主贡献力度,采取更加有力的政策和措施,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中国的这一庄严承诺,在全球引起巨大反响,赢得国际社会的广泛积极评价。在此后的多个重大国际场合,习近平反复重申了中国的“双碳”目标,并强调要坚决落实。特别是在2020年12月举行的气候雄心峰会上,习近平主席进一步宣布,到2030年,中国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将比2005年下降65%以上,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将达到25%左右,森林蓄积量将比2005年增加60亿立方米,风电、太阳能发电总装机容量将达到12亿千瓦以上。习近平还强调,中国历来重信守诺,将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在推动高质量发展中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脚踏实地落实上述目标,为全球应对气候变化作出更大贡献。
 
“双碳”目标是我国基于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责任担当和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内在要求而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展示了我国为应对全球气候变化作出的新努力和新贡献,体现了对多边主义的坚定支持,为国际社会全面有效落实《巴黎协定》注入强大动力,重振全球气候行动的信心与希望,彰显了中国积极应对气候变化、走绿色低碳发展道路、推动全人类共同发展的坚定决心。这向全世界展示了应对气候变化的中国雄心和大国担当,使我国从应对气候变化的积极参与者、努力贡献者,逐步成为关键引领者。 內/容/來/自:中-國/碳-排*放^交%易#網-tan p a i fang . 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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