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碳”目标重构环境与经济关系

文章来源:中国环境报夏光2022-02-14 15:51

“双碳”目标重构环境与经济关系

 
  我国生态环境保护的历程就是不断调整和正确处理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关系的过程。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大力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使生态环境质量出现了全局性、历史性、转折性的变化,环境与经济关系处于相对平衡状态。现在,“双碳”目标对新形势下正确处理环境与经济关系提出了新的课题。
 
  “双碳”目标着力点是经济社会。“双碳”目标是在应对气候变化中提出来的。气候变化之下,极端气象增多、生态系统退化、自然灾害频发、平均气温上升,对人类生存发展构成严峻而紧迫的威胁。应对气候变化、实现“双碳”目标,需要在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紧紧牵住降碳这个“牛鼻子”,倒逼经济结构、能源结构、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特别是进行能源革命。《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部署了8项任务: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深度调整产业结构、加快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能源体系、加快推进低碳交通运输体系建设、提升城乡建设绿色低碳发展质量、加强绿色低碳重大科技攻关和推广应用、持续巩固提升碳汇能力、提高对外开放绿色低碳发展水平。“双碳”目标任务涉及的这些领域是国民经济的主要部门和行业,可以看出“双碳”目标要求对长期沿用的高碳能源系统和相应的生活方式进行重大调整,推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全面绿色转型,构建更高形态的环境与经济关系。
 
  经济社会发展是在各种约束条件下进行的。在经济社会发展的初期,发展的主要制约因素是资本、技术、管理制度等,因此这一阶段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突破点是对外开放、引进资本和技术、学习现代管理知识等。随着经济社会的进一步发展,遇到的重要约束条件是生态环境承载能力不足,大气、水、土地、生态等自然要素的稀缺性上升,不能为发展提供充足的资源支撑。因此,要通过提高污染物排放标准、开展污染防治攻坚战和生态保护修复等重大行动,使生态环境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能力得到恢复和增强。当前“双碳”目标的提出,对经济社会发展提出了新的约束条件,与经济社会发展所有领域都必不可少的能源利用方式有关;并且碳达峰时间不足10年,碳中和时间不足40年,“双碳”目标成为对经济社会发展的紧约束条件。
 
  “双碳”目标强调环境与经济的协同推进。《意见》提出,到2025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比2020年下降13.5%;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20年下降18%;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0%左右;森林覆盖率达到24.1%,森林蓄积量达到180亿立方米。可以看到,碳减排只提出了相对目标值,未提出碳达峰的绝对值,碳中和也没有提出具体的目标值。这说明,实现“双碳”目标是与经济社会发展联动的,不是单纯的碳减排,而是要保持必要的经济发展速度。如果能源结构调整慢,那么碳排放相对于单位国内生产总值的比值就会高,这种情况下实现“双碳”目标的主要路径是增加新兴产业产值。如果能源结构改变快,那么传统产业面临的能源结构调整压力大、经济代价高,因此实现“双碳”目标的主要路径是加快新能源技术突破,降低其使用成本。实现“双碳”目标是环境与经济的动态平衡,不顾生态环境要求放任碳排放冲高峰,或者不顾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急于求成搞“运动式”碳减排,都是不符合“双碳”目标本质要求的。
 
  “双碳”目标倚重经济社会发展的技术突破。我国是产业大国、能耗大国,能源结构以化石能源为主,这主要是由化石能源的技术和经济特性决定的。比较而言,以煤炭为代表的固态能源、以石油为代表的液态能源和以天然气为代表的气态能源,安全性高、开发成本低,可大规模运输,因此成为传统能源的首选。实现“双碳”目标则要求低碳的新能源能够尽量达到较高的技术经济性,这是能源革命的关键之处。“双碳”目标激发了对新能源的研发热情。目前我们正处在能源技术革命的前夜,一旦取得突破,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将呈现全新的面貌。
 
  通过以上分析可以看出,“双碳”目标下,环境与经济的关系更加复杂和深刻。以控制常规污染物为主要目标的生态环境保护,强调生产过程的绿色化改造和污染物达标治理,而实现“双碳”目标则是一场广泛而深刻的经济社会系统性变革。二者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上是相通的,都是新型环境与经济关系的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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