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高度重视低碳可持续发展。2020年9月22日,习近平主席在第七十五届联合国大会一般性辩论上向全世界宣布了中国的碳达峰目标与
碳中和愿景。之后在联合国生物多样性峰会、第三届巴黎和平
论坛、金砖国家领导人第十二次会晤、二十国集团领导人利雅得峰会、气候雄心峰会、世界经济
论坛“达沃斯议程”对话会上连续6次阐述中国低碳发展的决心和信心,并在2020年中央经济工作
会议首次将“碳达峰
碳中和”列入重点任务。2021年3月,在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
会议通过的“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中提出,落实2030年应对气候变化国家自主贡献目标,制定2030年前
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锚定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日前,相关指导意见和行动方案已正式发布。
高质量增长需要现代化治理机制
经济增长带来外部性,需要新的治理机制。碳排放升高,导致全球气候与全球经济—社会—区域均受到“非线性”冲击,研究者们从发达国家高质量增长的需要推动了全球经济增长这个视角出发,计算出各类非线性冲击的阈值。这类讨论逐步转变为
绿色发展概念并引导各国“共同意识”推动了全球
绿色行动,其本质是对经济增长理论的讨论,诺德豪斯也因此获得诺贝尔经济学奖。碳排放导致温室效应,气候变化产生新的经济成本,因此碳排放可以进行社会成本定价。基于碳排放导致经济出现的冲击,进行“碳外部性”即社会成本计算,从而收取
碳税。这样一来,碳排放问题就从增长问题转向了全球治理和机制设计问题。
碳中和治理体系区别于传统的治理体系,正在不断进行实验探索。气候变迁涉及全球化公共产品,因此形成了一个国际化的治理问题。在自上而下的治理推动中,欧洲等发达经济体形成了两种治理模式:“碳税”和“总量管制与交易”。碳税由于碳
价格测算和政治结构的复杂,很难实现,最终以区域市场
碳交易为基准相互补偿。而各个国家和地区做法各不相同,形成了碳中和的治理实验。欧洲依据立法进行了强制减排机制——
碳交易市场。气候问题涉及每个个体和企业,因此亦形成了自下而上的治理推动问题,目前的最佳实践是从责任投资出发,表现为环境、社会和治理承诺(ESG)机制上,这一机制构成了自下而上最有效的承诺性治理机制。由于其起源于责任投资承诺,因此在投资链和供应链体系内进行治理传递,有利地推动了自下而上的治理,也发展出绿色金融与绿色资产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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