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达峰、碳中和是全球应对气候变化的政治共识
人类认识气候变化经历了一个从科学认知到政治共识的漫长过程。早在19世纪末,爱尔兰物理学家、数学家、化学家、气象科学家约翰·廷德尔经过多年的观察与研究,于1859年得出结论:水蒸气对保持地球大气的温度十分重要,其他气体(如二氧化碳和氧气)也起到同样的作用。他开始进行大量计算,通过改变公式中这些气体的值来得出不同的结果,最后的结论是:增加像二氧化碳这样的气体会对气候产生十分显著的影响,这就是我们现在所说的全球变暖,亦称之为温室效应。
即使这样一个科学问题也有不同认识,有人认为,根据科学史上的记载,发现温室效应的是欧洲科学家约瑟夫·傅里叶,而1859年,“气象科学之父”廷德尔发现了大气层与温室效应之间的关系。然而,最早发现大气层温室效应的并不是廷德尔,而是一位来自美国的科学爱好者尤尼斯·富特,由于当时社会对女性的不平等对待,富特未能成为一名科学家。
究竟是谁发现了地球的温室效应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地球的温室效应现象一直存在,它是地球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因为地球大气层的存在及其温室效应,使得地球有了适合人类及万物生存的温度、水分、氧气、二氧化碳等各种条件,形成了完美且脆弱的生态系统。
18世纪中叶,随着蒸汽机的发明和使用,使得人类开始从农业文明走向工业文明。工业文明的重要标志就是化石能源大量消耗。19世纪中叶廷德尔等科学家们的实验发现,改变大气中二氧化碳的浓度可以改变大气层温室效应的强弱,并形成地球温升的变化。但是这些科学家们的发现并没有引起国际社会的普遍关注。直到1972年第一次全球环境与发展大会,科学家和政治家济济一堂,关注人类的可持续发展问题,气候变暖问题及其可能对地球生态系统的破坏才开始进入人们的视野。
1988年联合国成立了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Intergovernmental Panel on Climate Change,IPCC),专门研究气候变化问题的成因、影响和应对措施。新成立的IPCC历经2年多的研究,于1990年发布了第一次评估报告,基本结论是自人类工业化以来,大量燃烧化石能源造成了地球大气层中温室气体浓度的增加,是工业化200年来,地球大气温度不断升高的主要原因。如果这种趋势不加以扭转,将会对人类赖以生存的地球生态系统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此后,IPCC先后发布了5次评估报告,使得人类对气候变化的认识不断提高。
1992年在巴西里约热内卢召开的第二届全球环境与发展大会上,政治家们依据这些科学认知,达成《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以下简称《公约》),确立了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和各自能力的原则。即应对气候变化是全球共同的责任,世界各国应依据其发展历史、发展水平和各自能力担负起相应的责任。1994年 《公约》生效,自此,《公约》缔约方每年都要召开一次缔约方大会(简称COP)讨论应对气候变化问题,迄今为止《公约》缔约方大会一共举办了25届,COP26因新冠肺炎疫情推迟到2021年举行。《公约》的本质是推动人类活动排放的温室气体尽早达峰,并实现快速下降。
1997年COP4在日本召开,世界各国按照共同但有区别和各自能力的原则,就温室气体减排达成了著名的《京都议定书》,规定了到2020年发达国家(亦称附件1国家)减排的目标。减排的基础年是1990年。虽然发达国家二氧化碳排放达峰的时间有较大的差异,但是发达国家整体减排的目标是:到2020年要在1990年的基础上减排20%,2050年要在1990年的基础上减排80%-85%。发展中国家则在得到发达国家切实、额外的资金和技术援助的前提下,在不影响自身可持续发展的情况下实行自愿减排。
2015年达成的《巴黎协定》提出了在21世纪末,要将地球温升控制在2℃,并为控制在1.5℃而努力的政治目标,并把21世纪下半叶实现人类活动温室气体的排放量与大自然吸收相平衡,即气候中性(又称碳中和)作为实现政治目标的具体措施。要求世界各国在2016年提交面向实现这一目标的2030年国家自主贡献,并在2020年对其更新,2020年同时还要提交国家面向21世纪中叶的低排放发展战略,以适应全球21世纪下半叶实现碳中和的要求。
1992年全球达成的《公约》和1997年达成的《京都议定书》、2015年达成的 《巴黎协定》都是全球应对气候变化的具有一定法律约束力的文件。目的是规范全球发展与保护的秩序,把发展放进生态环境保护的笼子里。这三个文件是人类对气候变化问题从科学认知到政治共识,再到具体行动不断深化的体现。碳达峰是全球应对气候变化问题的阶段性目标,碳中和是应对气候变化问题的最终目标。
这些文件和 《联合国宪章》《关贸总协定》一样都是规范世界秩序的法律依据。《联合国宪章》是规范世界政治秩序的法律文件,它的基本原则就是“国家不分大小一律平等,相互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关贸总协定》后改称“世界贸易组织”,但是它的基本宗旨没有变,即是规范世界经济和贸易秩序的法律文件,它认为市场经济和知识产权保护是维护当今世界经济和贸易秩序的基本制度。
简而言之,与 《联合国宪章》规范世界政治秩序和世贸组织规范世界经济贸易秩序一样,《公约》《京都议定书》 和《巴黎协定》规范全球发展与保护秩序的法律地位也应该受到尊重。正如习近平主席指出的:“应对气候变化,《巴黎协定》代表了全球
绿色低碳转型的大方向,是保护地球家园需要采取的最低限度行动,各国必须迈出决定性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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