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碳中和的发展之路

文章来源:期货日报张若怡2021-08-03 09:17

欧洲碳中和

 
除了生存问题,气候问题也是有关发展权益的问题。1992年达成的《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将全球分为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相比,发展中国家的经济水平处于较低水平,尚需很大的碳排放空间进行经济发展。实际上,《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与《京都议定书》都没有要求发展中国家承担减排义务,然而在发展中国家中萌生了以我国为代表的新兴经济体,这类经济体人口较大,经济增长较快,经济体量较大,发展水平已明显超出其他发展中国家,能源需求迅速攀升。2006年,我国二氧化碳排放量已超过美国,2013年超过欧美国家之和。1999年后,发展中国家也加入了减排大军。
 
欧洲碳中和进程起步早、进步快,大部分国家已经设立了碳中和的目标。碳中和发展指数综合排名前10的国家全部为西欧国家,表明欧洲在气候治理上发挥了领导者的作用。
 
欧洲地区经济体的经济发展水平较高。欧盟的部分成员已经进入“饱和型”经济体,即国家开发已经基本完成,基础设施建设也已经基本饱和,基本不需要投入新的产能,这也是为什么近年来欧盟成员国即使不采取任何减排措施碳排放量也会下降的原因。但除了基本盘之外,欧洲各国的政府、企业与公民在促进碳中和上也起到了示范性作用并取得了了不起的成绩。
 
能源
 
20世纪90年代,为解决能源部门的分拆问题,欧盟制定了第一代能源改革方案。随后在2000年年初制定了第二代,旨在促进可再生能源发展和跨区电力交易。2007年3月,欧盟理事会提出到2020年温室气体排放至少比1990年的排放水平减少20%。在2009年年底,欧盟制定了第三代能源改革方案,为欧盟内部电力和天然气市场制定了规则。2011年,欧盟发布了《能源路线图2050》,提出到2050年实现欧盟经济去碳化达到1990年的80%—95%,提高能源效率、新建能源基础设施、发展可再生能源、增加储能容量以及促进科研技术创新。2014年,欧盟制定了《2030年气候与能源框架协议》,要求到2030年实现可再生能源占比达到27%,能源效率提高27%,温室气体排放降低到1990年排放水平的40%,欧盟内部电力市场互联比例达到15%。同年,欧盟委员会更新了《综合战略能源计划》,旨在研究高效且兼具经济性的低碳技术。2015年,欧盟委员会发布了《战略能源计划2007—2017》。2018年6月欧盟更新了气候与能源框架协议,将可再生能源占能源消费比例的目标定在32%。
 
在电力发展上,欧盟设立了智能电网技术创新平台,联合欧洲输电运营商联盟(ENTSO-E)、配电运营商联盟(EDSD)、欧洲储能协会(EASE)、Technofi等组织。2016年年底,ENTSO-E发布了最新版的《智能电网研究与创新路线2017—2026》,针对输电网运营商,该路线制定了5类21项技术创新发展目标。2018年,ENTSO-E在《十年规划报告2018》中首次明确规划了未来电池储能设备的装机容量:2040年欧洲储能装机容量要达到3573万kW,占比1.7%;发电量达到46.8亿kW·h,占比0.3%。在此报告中,ENTSO-E预计在分布式发电场景下,欧洲纯电动汽车数量将达到7750万辆,电热泵和混合动力热泵数量分别达到3466万台和2167万台。
 
在可再生能源发电上,欧盟成员国2011年集体通过了一个关于促进电力系市场内可再生能源发电的指令,该指令确定了可再生能源的发展目标,即到2010年可再生能源发电达到总发电量的21%。由于电力基础设施完善、电力市场成熟,欧洲成为可再生能源发电和核能发电增长较快的地区,许多国家的可再生能源发电和核能量屡创新高。2019年,欧洲清洁能源装机新增容量为3527万kW,总装机容量达到5.73亿kW,占全球清洁能源装机容量的22.6%。
 
对于替代能源与核能的利用使得欧洲各国逐渐摆脱了对化石燃料的依赖。其中瑞典化石燃料消耗占总燃料消耗的比重已经由1960年的74.49%下降到2015年的25.11%,丹麦则由99.87%下降到64.92%。大部分欧洲经济体在化石燃料消耗的比重上均有不同程度的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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