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为何至今都无法跟国际标准接轨,气候绿色债券有哪些实际障碍?
钱立华:由于国内外绿色定义不同、绿色债券募集资金用于发行人的一般运营以及缺乏透明度等原因,一些在国内被认可的绿色债券并未被国际认可。
据
气候债券倡议组织发布的《2018中国绿色债券市场》报告,由于定义不同而被国际认可排除在外的绿色债券占所有不被国际认可的绿色债券的比例从2016年的83%下降至2018年的50%。随着国内绿色债券与国际绿色债券进一步达成共识,对绿色的定义将逐渐趋同。
募集资金未完全投向绿色项目而是用于企业的一般运营或者偿还贷款。在国际上,绿色债券所募集的95%以上的资金都要用于绿色项目。国家发改委和上交所对于募集资金投向绿色项目的比例分别为不低于50%和70%,与国际标准95%存在较大差距。实际上,对于募集资金投向国内标准较低的原因是为了鼓励绿色债券发行主体利用债券资金优化债务结构,随着国内绿色债券市场的成熟和企业融资环境的改善,募集资金投向标准有望与国际接轨。
绿色债券信息披露也不足。中国人民银行在2018年发布了加强绿色金融债存续期监督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进一步完善绿色金融债存续期监督管理,提升信息披露透明度,确保资金切实用于绿色发展。随着国内对绿色债券信息披露的监管加强,中国绿色债券的透明度显著提高。据《2018中国绿色债券市场》报告,2018年由于信息披露不足而不被国际认可的债券的占比已降低为2%。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_碳+排.放_交^易=网 t a n pa ifa ng .c 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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