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制机制不断完善助推中国绿色债券市场健康发展
中国绿色债券市场的健康发展具有非常典型的“政策引导”特点。首先全国性绿债监管政策不断更新,为绿色债务融资提供了制度保障。例如,2018年6月,中国人民银行决定将不低于AA级的绿色债券纳入扩大中期借贷便利(MLF)担保品范围;上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就开展绿色债券、ABS业务问答及绿色ABS解读问答的形式,明确了绿色债券发行享有绿色通道、专人专审等便捷服务;并对于绿色债券、ABS等业务中绿色资产比例,募集资金绿色使用比例进行了放宽。其次,过去一年,各地各级政府通过专项政策,以贴息、发行补助、绿色业务奖励等模式对于发行主体的绿色债券实践进行了专项财政激励,对企业给予了“真金白银”的激励,大大激励了各地方企业的发行意愿。此外,监管部门对于提高绿债市场标准化和规范化做出了机制性安排。如中国人民银行、证监会等机构发布了《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绿色金融债券存续期监督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和《绿色债券评估认证行文指引(暂行)》。此后,在2018年12月,在人民银行、证监会等主管部门的指导下,绿色债券标准委员会成立,标志着我国绿色债券自律管理协调机制落地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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