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中国绿色债券发展的几点建议

文章来源:中央财经大学绿色金融国吕今严2019-02-27 08:33

体制机制不断完善助推中国绿色债券市场健康发展

 
中国绿色债券市场的健康发展具有非常典型的“政策引导”特点。首先全国性绿债监管政策不断更新,为绿色债务融资提供了制度保障。例如,2018年6月,中国人民银行决定将不低于AA级的绿色债券纳入扩大中期借贷便利(MLF)担保品范围;上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就开展绿色债券、ABS业务问答及绿色ABS解读问答的形式,明确了绿色债券发行享有绿色通道、专人专审等便捷服务;并对于绿色债券、ABS等业务中绿色资产比例,募集资金绿色使用比例进行了放宽。其次,过去一年,各地各级政府通过专项政策,以贴息、发行补助、绿色业务奖励等模式对于发行主体的绿色债券实践进行了专项财政激励,对企业给予了“真金白银”的激励,大大激励了各地方企业的发行意愿。此外,监管部门对于提高绿债市场标准化和规范化做出了机制性安排。如中国人民银行、证监会等机构发布了《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绿色金融债券存续期监督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和《绿色债券评估认证行文指引(暂行)》。此后,在2018年12月,在人民银行、证监会等主管部门的指导下,绿色债券标准委员会成立,标志着我国绿色债券自律管理协调机制落地运行。
 
【版权声明】本网为公益类网站,本网站刊载的所有内容,均已署名来源和作者,仅供访问者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之用,如有侵权请权利人予以告知,本站将立即做删除处理(QQ:51999076)。

省区市分站:(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各省会城市碳交易所,碳市场,碳平台)

华北【北京、天津、河北石家庄保定、山西太原、内蒙】东北【黑龙江哈尔滨、吉林长春、辽宁沈阳】 华中【湖北武汉、湖南长沙、河南郑州】
华东【上海、山东济南、江苏南京、安徽合肥、江西南昌、浙江温州、福建厦门】 华南【广东广州深圳、广西南宁、海南海口】【香港,澳门,台湾】
西北【陕西西安、甘肃兰州、宁夏银川、新疆乌鲁木齐、青海西宁】西南【重庆、四川成都、贵州贵阳、云南昆明、西藏拉萨】
关于我们|商务洽谈|广告服务|免责声明 |隐私权政策 |版权声明 |联系我们|网站地图
批准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信息部 国家工商管理总局  指导单位:发改委 生态环境部 国家能源局 各地环境能源交易所
电话:13001194286
Copyright@2014 tanpaifang.com 碳排放交易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国家工信部备案/许可证编号京ICP备16041442号-7
中国碳交易QQ群: 6群碳交易—中国碳市场  5群中国碳排放交易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