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政策扶持方面,为支持绿色债券发行和绿色项目实施,《指引》要求,地方政府应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绿色项目建设;拓宽担保增信渠道;推动绿色项目采取“债贷组合”增信方式,鼓励商业银行进行债券和贷款统筹管理;积极开展债券品种创新;扶持符合条件的股权投资企业、绿色投资基金发行绿色债券;鼓励绿色项目采用专项建设基金和绿色债券相结合的融资方式等。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 ta np ai fan g.com
对于绿色债券的适用范围,《指引》中指出,募集资金主要用于支持节能减排技术改造、绿色城镇化、能源清洁高效利用、新能源开发利用、循环经济发展、水资源节约和非常规水资源开发利用、污染防治、生态农林业、节能环保产业、低碳产业、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实验、低碳试点示范等绿色循环低碳发展项目的企业债券。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tan pai fang . com
此前环保领域的企业资金主要来源于传统的信贷渠道,其中存在着资金期限错配的问题。由于绿色环保的项目对资金的需求量大、期限较长的特点,绿色债券为那些致力于改善环境的项目提供了一种新型的规模较大且成本较低的融资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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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引》中明确,允许项目收益无法在债券存续期内覆盖总投资的发行人,仅就项目收益部分与债券本息规模差额部分提供担保。鼓励市级以上含地方政府设立地方绿色债券担保基金,专项用于为发行绿色债券提供担保。鼓励探索采用碳排放权、排污权、用能权、用水权等收益权,以及知识产权、预期绿色收益质押等增信担保方式。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tan pai fang. com
《指引》明确,在偿债保障措施完善的情况下,允许企业使用不超过50%的债券募集资金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和补充运营资金。主体信用评级AA 且运营情况较好的发行主体,可使用募集资金置换由在建绿色项目产生的高成本债务。允许绿色债券面向机构投资者非公开发行。
专家表示,《指引》虽只是为融资提出了方向性的意见,但其释放出支持绿色产业发展的政策信号,将对未来产业发展产生较大影响。 內.容.來.自:中`國*碳-排*放*交*易^網 t a npai fa ng.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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