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条背后的机制
这就把自愿碳市场的水搅浑了,因为如果两个国家申报的是同一个减排量,就会破坏气候行动。《巴黎协定》第六条的规则手册要求授权向国外买家转让减排量的国家应在本国的
会计核算中做出“相应的调整”。相比之下,从技术上讲,通过自愿碳市场销售的碳信用不需要做这样的调整。尽管如此,一些自愿碳市场参与者仍准备寻求东道国政府的授权。许多观察人士认为,买家在申报减排量时应反映他们使用的是否为调整后的碳信用。
瑞士Climeworks工厂的机器每天能够从大气中抽走135公斤二氧化碳。该公司表示,其通过捕集产生的碳信用“与避免排放所产生的碳信用交易完全不同”。图片来源:Orjan Ellingvag / Alamy
各国政府也有不同选择。通过碳市场吸引国际资金的“准入战略”,如“非洲碳市场倡议”(African Carbon Markets Initiative)采取的区域办法,可包括跟踪信用流向、为项目和市场营造有利的政策环境,或要求某种形式的法律批准,以杜绝没有授权的情况。完全授权意味着放弃申报其领土内减排量的权利,但却获得了更大的市场控制权。而在需求侧,政府可以对公司的申报进行监管,要求披露某些类型的信息,或允许在国内排放
交易系统中使用信用(参见文本框《碳市场:自愿还是强制?》)。
结果就是,目前各国对国际碳市场的政策各自为营。印度尼西亚、洪都拉斯和巴布亚新几内亚在2022年冻结了林业
碳汇出口。中国已经重新启动了自己的认证计划和登记,并开始在国内和国际市场上出售碳信用。2023年5月,津巴布韦宣布将从未来的碳信用销售中抽取50%的收益,同时还为国内外投资者设定了份额基准,并废除了所有现有协议。消息一出顿时引起轩然大波。总体而言,各国政府所采取的行动可能会导致全球碳信用交易市场分裂为一系列地方性的自愿碳市场。
然而,政府远非可持续发展的唯一受益者。土著居民是自然生态系统管理的关键,他们往往需要财政和政策支持来对付开发企业,捍卫自己的领土权利。碳市场还可以让新兴和发展中经济体的女性有机会通过开发和拥有自己的项目来获得气候融资——考虑到女性农民在发展中国家农业中的重要作用,这一点格外重要。然而,在市场机构的决策和治理过程中,这两个群体仍被边缘化。
展望未来
接下来几个月做出的决定可能会让自愿碳市场有着截然不同的未来。有利于扩大自愿碳市场规模的因素包括企业气候承诺的快速增长、雄心勃勃的联盟和提高透明度的创新技术,以及遏制全球气温升高的紧迫性。然而,除非2023年出台可行的规则,并提供可信的良好实践范例,否则企业可能会改变策略,放弃这个市场。
许多政府可能会尽快将自愿碳市场纳入公共监管范围。因此,所有气候政策制定者和活动人士都应该熟悉自愿碳市场和碳信用。尽管不完美,但自愿碳市场包含了我们最有可能面对的未来:社会中的每个人都必须为碳排放付费,因为我们再也承担不起免费碳排放的后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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