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电交易市场发展建议
一是以电力为主线推进电-证-碳协同发展。可再生能源主要用于发电,电力的交易和使用具有广泛的设施和制度基础,且是唯一具有真正使用价值的商品,绿色体现了可再生能源的属性,使得当前上网的无差别电力商品具备差异性,即绿证、碳信用都是电力附属的产品,都需要跟电量挂钩,并通过绿电实现绿证、碳信用的可追溯性。需要进一步理顺绿电、绿证、碳信用交易之间的关系,针对可再生能源发展,建立以电力交易为核心,关联各相关系统及绿色产品,把绿证和绿电交易结果相匹配;进一步明确绿证和碳信用的关系,绿色证书作为可再生能源发电的绿色电力属性标识,探索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参与的碳市场抵销机制;合理设计不同市场的指标互认和抵扣机制。
二是构建适应风、光等新能源出力特性的电力市场体系。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下,新能源将成为未来电力市场交易的主要品种。目前,我国跨省跨区电力交易主要以年度、月度、周度和多日等中长期合约交易为主。2021年11月16日,国家发改委和国家能源局批复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省间电力现货交易规则》,要求积极稳妥推进省间电力现货交易,有利于通过市场化手段促进
清洁能源大范围消纳,推动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
三是加强数字化技术应用,推进与国际标准、机制的对接与互认。加快绿色电力消费、绿色产品认证等标准制定,接轨国际标准,推进区块链等技术的应用,全面记录绿色电力生产、交易、消费等各环节信息,保证不可篡改,确保绿色可溯源及精准化衡量,提升绿色产品国际市场竞争力。同时在强制减排交易市场中,目前全球各个国家碳市场交易规则差异较大,碳交易价格因区域经济发展程度不同存在较大差异,短期内全球统一碳市场建设存在较大障碍,但受贸易、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CBAM)等因素影响,碳配额的核算等相关标准将加快统一和互认,绿证、碳信用在碳市场中的抵扣机制将进一步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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