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纪文:中国部分企业适应力较强已开始全方位降碳
在常纪文看来,欧盟碳关税有两个目的。第一个目的是应对气候变化,让与之贸易相关的国家一起走低碳发展的道路;第二个目的,欧盟向碳排放较高的产品征收碳关税,或者收取碳税差额,这会影响发展中国家、特别是与欧盟贸易密切的国家的产品竞争力,一些产品的出口可能被限制甚至禁止。
但也应看到,虽然我国有一些产业消耗的能源多,或排放的温室气体比欧盟高,同时也有一些产业(比如光伏面板)越来越低碳环保,具有国际竞争力。“总的来说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不要一概而论。”常纪文称,钢铁、水泥、建材等行业还有降碳的空间。
低碳转型是涉及经济社会发展的系统性革命,必将对我国产生影响。常纪文表示,一些产业、产品要很好地做到节能减碳还需要一个过程,不过欧盟在过去多年间已提过很多标准,中国的一些企业展现了较强的适应能力,发展越来越壮大。“在开放竞争的国际环境中,中国一些企业的适应力是比较强的,相信以后会做得更好。”
在他的走访调研中,有些企业已关注到欧盟碳关税,但还不知道如何应对;也有一些企业已经采取措施,全方位地开始降碳。比如山西安泰集团,所有的工序已经开始节能降碳,旗下公司的微藻养殖固碳项目投产,可将含有二氧化碳的燃煤烟气合理有效捕捉并作为微生物微藻的生长基,从而转化成高附加值和高营养价值的藻粉产品,藻粉在药用、化妆品等领域被广泛应用。
常纪文还提到,欧盟限制化石能源使用,是因为化石能源会产生二氧化碳,而我国现在大力发展绿电,未来可能有一些产业或企业会搬到绿电的源头地区,或者更多地购买绿电。
“实际上在过去几年调研中,我们发现有的企业已经搬到青海、内蒙古等绿电较多的地区。从这个角度看,内蒙古、宁夏、青海、西藏、云南、四川等绿电源头地区,可能还会引进一些较好的企业。比如单晶硅生产企业、计算机运算中心等,既是高耗能企业,同时也是高科技的企业,会对产业结构产生正向影响。如果加大绿电用电,产品出口到欧洲受到的冲击就会更小。”
此外,征收碳税和使用碳排放权交易机制是许多国家调节环境问题的两个主要手段,不过目前我国国内对碳税的争议还比较大,有人认为推行碳交易就不要征碳税。常纪文对此建议,应尽快加强研究、统一管理,尤其要研究中国如何针对欧盟产品出台碳关税的问题。
新京报零碳研究院研究员 程维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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