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伯强:应对欧盟碳关税需建立更完善的碳交易机制
在今年6月最新一版通过的欧盟碳边境调整机制提案修正稿中,除了钢铁、铝、水泥、化肥及电力原有五个行业,还将有机化学品、塑料、氢和氨四个行业加入征收范围。
“从传统能源排放大户下手,体现了欧盟推进环境政策的决心。”林伯强称,虽然现在欧盟碳关税还没有落地,不知道税率多少、怎么收取,但比较确定的是对我们影响会很大,因为欧盟碳关税主要针对高耗能企业,我国能源消费以高碳化石能源为主,产业体系中高耗能的重化产业占比较高。
欧盟碳关税的推行势必将会影响相关产品的出口。林伯强同时指出,虽然当前我国出口到欧盟的钢材规模只占出口总规模的约3%,但碳关税可能不只是针对终端产品,而是追溯到产品的上游、追溯到产品全生命周期中所有环节,所以产业链必须整体低碳转型,企业不要抱有侥幸心理。
欧盟碳关税是不是新的“贸易壁垒”?林伯强对此表示,过往关税主要是针对某一个国家或者某一个产业的政策,碳关税的道义站位更高,倒逼碳排放限制相对宽松的国家和地区低碳转型,否则就会失去欧盟市场。其他国家、尤其发达国家未来也可能会跟进推出碳关税。
针对欧盟碳关税的有关内容,林伯强提出了两个应对建议。
一是建设更完善透明的碳交易机制,全国碳市场已启动一年有余,不过目前国家间碳交易的标准没有统一,需要让对方认可我们的碳排放核算、碳足迹认证。“要证明给对方我没有排放,或者没有排放那么多,同时要说服对方。他们本来可能要收5块钱(关税),证明后只交2块钱可能就够了。这些事情需要政府和企业配合。”林伯强称。
实际上,加征
碳税和使用碳交易机制是各国调节环境问题的两个主要手段。目前全国碳交易市场只纳入了电力行业,林伯强建议,将全国碳市场的覆盖范围扩大至碳边境调节机制所覆盖的部门,用显性
碳价来引导行业发展。同时由于有关碳边境调节机制的具体落地措施仍然处于讨论修改阶段,我们需要和欧盟等方加强谈判沟通,循序渐进推动碳边境调节机制透明化。
二是企业自身要尽可能地减碳。他表示,这需要一些政策引导,同时企业要通过技术升级、生产相对低碳的产品、积极参加碳交易、提高碳管理能力等方式节能减碳。
从欧盟碳边境调整机制提案看,要求出口商配合提供相关产品碳排放信息,这是否会涉及企业秘密,关系产业安全?林伯强表示,现在很多细节还没出台,我们需要未雨绸缪,一定要有一套科学清晰的、可说服对方的机制,同时企业实实在在地推行减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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