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边境管理机制与我国碳达峰、碳中和的目标
2020年,我国已确定碳达峰碳中和“3060目标”,推进经济和能源变革与低碳社会发展。《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已于2021年2月1日施行,建立了一个碳定价的体制框架。2021年6月全国碳市场已经启动,“十四五”期间逐步将发电、石化、化工、建材、钢铁、有色金属、造纸和国内民用航空八大行业纳入进来,通过
碳税或是碳排放标准,形成碳治理成本的提升。这项措施可以看作是对国际碳治理呼吁的回应。但是如此也带来担忧,即或将导致我国对其他不治理碳排放的发展中国家的碳泄漏,该结果等同于加速制造业向这些国家和地区转移,例如印度、东南亚。
同时,我们也应当意识到,CBAM对中国的影响或将远小于其他发展中国家。这是因为中国钢铁、水泥、玻璃等高耗能商品的产业链相对完善,世界工厂的地位难以替代。因此,中国或许可以抓住此次契机,先于其他发展中国家获取碳治理国的身份而取得贸易优势,进一步扩大与欧盟的贸易份额。此外,某种程度上,CBAM能够降低高耗能、高排放商品的生产,倒逼外贸企业进行结构调整、产业升级,有助于“3060目标”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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