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上而下完善我国碳市场,形成国内被欧盟所承认的可比碳价
我国碳市场刚刚起步,相比欧盟较为成熟的碳市场,我国全国碳市场目前只允许电力行业企业参与碳交易,控排企业的数量只有2,225家。而欧盟碳排放权交易系统覆盖的行业范围已达到二十多个,包括但不限于发热、发电行业、能源密集型行业(如炼油、炼钢以及铁、铝、金属、水泥、石灰、玻璃、陶瓷、纸浆、有机化学品的生产)、商业航空业等。虽然我国地方碳市场覆盖的行业范围稍多一些,包括钢铁、纸、橡胶和化学纤维的生产等,但是欧盟碳排放权交易系统是否在适用CBAM过程中认可我国地方碳市场的交易和碳价,且碳排放费用是否可以冲抵,仍有待进一步明确和探讨。
因此,仅从目前的行业覆盖角度来看,我国碳市场还未形成可与欧盟对接的可比碳价。我国政府应加快自上而下构建完善的碳市场,形成国内成熟稳定的碳价体系,以求在出口产品被征收关税时,产品在我国支付的碳价可以用于抵扣欧盟碳碳关税。
此外,我国与欧盟就温室气体排放的监测、报告、核查和认证体系和标准目前尚不统一,我国应加强对欧盟碳市场体系和标准的研究,寻找两国体系和标准的链接点,为未来我国碳价被认可增加可行性的同时,也在国际碳市场中赢得更多话语权。 本`文@内-容-来-自;中_国_碳排0放_交-易=网 t an pa ifa ng . c 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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