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效缓解“碳泄漏” 碳税与碳市场应双管齐下
有必要借鉴碳市场经验
试点起步、适时试行碳税#e#
中国城市能源周刊:现在是我国推出碳税的合适时机吗?
陈占明:碳税的推出需要综合考虑现实背景。2018年,我国就已经开始征收环境保护税了,但当时并没有包括碳税。随着我国“双碳”目标的提出,碳税的呼声也是越来越高。但不宜操之过急,因为碳税与碳市场是互为补充的两种手段。
目前碳市场刚刚推出,体系还不够完善,效果也并不明朗,建议在碳市场进一步成熟后再考虑碳税的推出。
一方面可以降低对经济的冲击;另一方面也可以对碳税的实施力度有一个较好的把控。同时,碳税应该配合整体税收体系的改革进行设计,例如在推出碳税的同时考虑增值税的调整。
中国城市能源周刊:碳税的起步发展是否可以借鉴全国碳市场从地方试点走向全国统一的成功经验?
陈占明:为了更好地评估碳税实施对经济的冲击以及减排的实际效果,非常有必要在起步发展阶段借鉴碳市场的成功经验选取部分省市作为试点,发现问题并总结经验,成熟后再在全国范围内推出碳税。
具体来说,在碳税的起步发展阶段,从地区角度看,可以率先选取碳排放强度较大的省市征收碳税;从行业角度看,可以率先选取排放量占比较大的行业作为试点。尤为值得注意的是,在试点实施过程中,需综合考虑地区的经济发展情况,对于税率和征收机制等尽可能进行多样化设计。
各试点省市应积极按照要求开展碳税征收工作,努力完善制度建设及基础设施建设,争取实现碳税与碳市场的互补发展,在允许的范围内合理分配碳税收入,从减排效果及经济发展两方面发现问题并总结经验;非试点省市则应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吸取试点省市的经验教训,提前为征收碳税做好全方面准备。最终在制度及体系搭建完善的基础上,选择合适时机向全国层面开展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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