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励更多企业承担回收责任,进行清洁化生产 夲呅內傛莱源亍:ф啯碳*排*放^鲛*易-網 τā ńpāīfāńɡ.cōm
有专家指出,绿色发展需要综合政策,财税政策更应为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护航”。
我国电池行业目前面临地下回收网点企业多、铅资源流失严重、行业规模企业普遍成本过高、利润低甚至亏损加大等问题,但仓促出台的电池企业消费税既没有体现不同电池类型的资源消耗性与循环性,也没有发挥真正保护环境的作用,甚至没有体现电池生产企业的清洁生产技术水平,过于“一刀切”。
据此,张天任指出,当前最迫切的,是停征、缓征或差异化征收电池消费税。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tan pai fang . com
张天任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指出,缓征能让行业更加平稳地发展;差异化征收更符合国际惯例,对主动承担回收责任的企业实行即征即免,从而鼓励更多企业主动承担回收责任;对那些不履行回收责任的企业进行惩罚性征收,从而让整个环节都环保。
另外,也可通过差异化征收,鼓励电池生产企业提升技术装备水平,进行清洁化生产。 內/容/來/自:中-國/碳-排*放^交%易#網-tan p a i fang . com
张天任建议,可按照2015年底发布的最新版《电池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要求,对符合清洁生产一级标准的电池生产企业实施消费税即征即退;符合二级标准的企业按2%的税率征收;符合三级标准的企业按4%的税率征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