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实的次优税制设计中,碳税所面临的挑战是多元化的,作为一项新的税收政策 ,其设计方式必须依赖于政策目标选择以及政策设计目标间的权衡,而最终实施的效果实际 上取决于政策目标的组合,这就需要在具体设计时考虑更多因素。 夲呅內傛莱源亍:ф啯碳*排*放^鲛*易-網 τā ńpāīfāńɡ.cōm
1、 协调碳税效率激励与收入融资冲突的制度设计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网-tan pai fang . com
当碳税税率设计为较低的标准时,对环境保护的激励效果会不明显,但税收收入较为稳定。 当碳税税率水平设计为较高的标准时,短时间内会形成较强的激励效果,税收收入增加,但 在一个较长时期内,随着碳排放的降低,则税收收入会降低,融资功能又被削弱。因此,要 合理设计碳税税负水平,以协调激励与融资之间的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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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碳税税率应采取激励优先、兼顾收入的设计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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碳税设计的首要目的应是抑制碳排放,使得环境污染者承担其相应的社会责任,基本方法就 是通过提高税收负担引导碳排放的降低,所以,碳税税率的制定应该具有一定外部成本补偿 的特点。但是,考虑到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阶段,开征碳税不能过多影响我国产业的国际竞 争力和降低低收入人群的生活水平,短期内碳税税 率水平应该保持低水平,再进行税率的逐级调整 ,避免对经济造成比较大的冲击 并减弱社会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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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碳税税率应保持一定的弹性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tan pai fang . com
我国税制设计中存在一个明显的特点,就是强调税制的稳定性远远胜于灵活性,对于碳税而言,可能这种设计会存在一些问题,无论从国外碳税的税率调整还是碳税自身的性质,都有 必要根据我国经济社会的实际发展状况和国际协调等方面的需要,建立起碳税的动态调整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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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引导碳税避免累退性的制度设计
我国目前正存在着严 重的收入分配差距过大的问题,碳税的实施必须要在制度设计方面避免出现进一步损害低收 入者的经济影响,否则基于效率改进的税收优化,会严重伤害社会公平。因此,必须在制度 设计中加以考虑:
平衡碳税负担与总税负的关系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网-tan pai fang . com
相关国家基本上在开征碳税的同时,降低所 得税、社会保障税等税种的收入,从而使整个税收收入相对保持不变。认识到这一点,对现 行的中国税制尤为重要,目前对于我国高税负对于低收入者的不利影响,已经对税制改革的 社会公平性提出前所未有的要求,如果能在这个方面做出安排,即以其他税种改革所形成的 税负空间为限度来开征碳税,将 为碳税征收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tan pai fang. com
弱化碳税自身的累退性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_碳0排0放^交-易=网 ta n pa i fa ng . co m
经济合作发展组织(OECD)将缓解收入分配不利影响的方法分为两类:一种是事前方式,主 要包括对影响较大的群体减税或免税等;比如对某些特定的产业部门(如能源密集型行业)减 免税,或对某一特定的企业(如CO2排放削减达到一定标准的企业)减免税,或是对某一 些特定的居民(如个人)减免税。但是,由于减免政策会对碳税实施的政策效果产生较大的 负面影响,一般会严格控制此类方法的实施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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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类是事后方式,即对受到不利影响的群体进行补偿。从国际实践来看,碳税返还包括两 种类型:第一,直接返还,即将税款直接退还给纳税人,用于其污染治理,利于其环境效益 的实现;或刺激纳税人投资于环境保护领域。第二,间接返还,它包括将环境税款返还于其 他领域和相应减少纳税人其他税负(如降低个人所得税)等方式,虽然不同的返还方式会引起 不同的效果,但是在总体上有利于实现一定程度的公平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