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度解析我国碳排放审计现状及对策研究论文分析报告

文章来源:易碳家期刊刘少瑜,荀中华2013-09-01 06:51



  (二)实践开展现状

  首先在我国开展碳排放审计工作的地区是香港。香港政府在2008年7月推出了首部建筑物碳审计指引,有关人员可依据此指引,积极参与到二氧化碳的减排行动中来,并可以增强他们的度量意识。2009年10月,国办发[2009]56号《关于加快发展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若干意见的通知》下发后,四川中熹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立即在事务所内部组织部分审计工作人员,成立了碳排放审计课题组。课题组工作人员在结合大量国外文献基础上,与成都理工大学碳计量专家,结合多数学模型演算对比,运用二氧化碳转换率,最终得出审定碳排放核证当量,完成了大陆首份碳排放审计报告。为了更好地应对国际碳税现状,格兰仕、联想先后于2011年成立了低碳战略小组,试图制定一个符合现今形势的碳管理路线图。“先从组织层面开始进行碳盘查,再详细落实碳中和碳标签认证工作。”格兰仕负责人陆骥烈表示,巨大的国际碳税负担风险,迫使企业不得不开始在内部实施碳盘查和管理工作。同时,2011年,为了协助企业更好地进行碳盘查和分析碳排放量,碳阻迹(北京)科技有限公司研发出一款企业碳排放计量管理软件平台(CAMP),使企业碳排放计量工作得以顺利进行。 內.容.來.自:中`國*碳-排*放*交*易^網 t a npai fa ng.com
  值得关注的是,我国现已成立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北京环境交易所和天津排放权交易所等从事碳金融活动的市场,碳金融市场还处于起步阶段,与中国作为碳排放大国之一、全球最大的CDM项目供应方之一的地位是无法匹配的。但是,碳金融市场的相继成立也表明了我国低碳之路正逐步向成熟化与规范化迈进,也为碳排放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提供了有力保障。
  (三)法律法规现状
  近年来,我国环境保护总局颁布的《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鼓励企业自愿公开主要污染物(包括碳排放)的名称、排放方式、排放浓度和总量、超标、超总量情况;并要求环保部门向社会主动公开主要污染物(包括碳排放)排放总量指标分配情况、排污许可证发放情况等政府环境信息。目前我国有《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指引》、《关于中央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指导意见》、《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4号——社会责任》(财会[2010]11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指引》等来指导企业进行碳排放和审计方面的相关工作。倡导上市公司自愿在企业年报和社会责任报告中披露有关污染物的排放数据、相关政策法规的执行力度,积极申报和登记污染物排放处理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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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注协于2010年2月10日发布《注册会计师业务指导目录》(征求意见稿),该意见稿将“企业碳排放审计”列入其中,主要内容是,要求注册会计师在碳排放审计工作中切实履行自己应尽的义务,结合专业知识对被审计对象碳排放实际符合标准以及对环境污染程度进行专项审计。碳排放审计引起了社会普遍关注,有鉴于此,中注协于2011年12月发布了节能项目鉴证指引,据易碳家了解到,该意见稿明确注册会计师应具有节能鉴证的责任,对相关鉴证业务环节包括鉴证业务书签订、编制鉴证报告等工作做了详细规定。
  以上是有关碳排放审计工作三方面的开展现状,均在不同程度上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通过对中国上市公司碳排放信息披露的研究发现,在2011年度深沪两市披露环境信息的450多家上市公司中,仅有部分公司对碳排放信息作了定性描述,并且还未发现定量披露的信息。陆小成与刘立提出区域低碳创新系统的主体应包括政府、企业与中介机构,低碳制度创新也是该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英国碳信息披露项目(CDP)发布的《碳信息披露中国报告2011》以调查问卷的形式发现:虽然越来越多的上市公司开始关注气候变化,但是相当多的企业没有明确的减排目标与计划,更缺乏温室气体排放的数据搜集体系、评价体系,从而严重地阻碍了碳排放审计工作的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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