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出碳排放权期货的关键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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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国九条提出发展碳排放权期货,给了市场充分的想象空间。但新国九条作为顶层设计路线图,后续的实施需要一系列的具体措施配合落实。具体到碳排放权期货方面,至少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关键问题需要考虑。 本%文$内-容-来-自;中_国_碳|排 放_交-易^网^t an pa i fang . c om
首先,推出碳排放权期货的时间。碳排放期货作为新品种发展对象,很难在短期内实现上市。截至2013年底,我国共上市38个商品期货品种和2个金融期货品种,期货品种涉及农产品、金属、能源、化工和金融等领域。在中国,每一个新领域品种的推出都需要经过长时期的调研和论证。例如,可能在近期内推出的商品期权,从2004年开始就开展研究,历经了十年的时间。另外,在新国九条发布之后,上海期货交易所表示“在产品转型方面,继续完善包括有色金属、黑色金属、贵金属、能源化工在内的四大系列基础性产品的开发;推出商品指数期货和期权类衍生产品,加快推进原油期货开发上市”;其中,提到了期权与商品指数,但并未提及碳排放权期货,可见碳排放权期货相比于前两者还处于前期研究阶段,离最终上市尚有一段距离。
其次,推出碳排放权期货的场所。根据2012年的《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第四条“期货交易应当在依照本条例第六条第一款规定设立的期货交易所、国务院批准的或者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期货交易场所进行。”即期货交易场所包括“期货交易所”和经批准的“其他期货交易场所”。我国的商品期货交易所包括上海期货交易所、大连商品交易所和郑州商品交易所。而目前我国的碳排放权现货在七个碳排放权交易试点的七个指定交易平台进行交易。未来,碳排放权期货品种推出的场所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包括上海期货交易所在内的商品期货交易所作为证监会监管的期货交易所正规军,在推出新期货交易品种方面具有先天性的优势;而各试点的碳现货交易所理论上如果通过国务院或证监会的批准有可能成为“其他期货交易场所”,但其实际可行性有待检验。
再次,推出碳排放权期货的政策影响因素。碳排放权期货同其它期货品种的一大区别是对政策的依赖性;期货市场属于现货的衍生品市场,而碳排放权现货市场是依靠政策强制性所建立的市场,因此碳排放权期货同样要受到碳排放权交易政策的影响。中国的碳排放权交易政策分为两个阶段:目前在“两省五市”建立碳排放权交易试点,试点时间从2013年到2015年,2015年之后试点政策的存续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十三五”期间可能建立全国范围的统一碳市场,具体时间表未定。碳排放权期货是基于试点碳排放权现货,还是基于未来全国统一市场的现货进行设计,将直接决定碳排放权期货的产品设计方式。如果是前者的话,由于各试点市场无法互相流通,且试点时间偏短,碳排放期货有可能成为短期的、地方性的交易品种,这些特点不利于相关产品通过审批;如果是后者的话,碳排放权期货的具体设计很可能要在全国碳市场政策确定之后才具有现实的可操作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