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铁生产企业如何开展温室气体盘查和报告

文章来源:和碳公司祁莎2015-06-10 13:22

温室气体排放计算

 
2.3 温室气体排放计算
 
参照《中国钢铁生产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钢铁生产企业的二氧化碳排放总量等于企业边界内所有的化石燃料燃烧排放量、工业生产过程排放量及企业净购入电力和热力对应的二氧化碳排放量之和,扣除固碳产品隐含的排放量。根据燃料类型或者工艺的不同,每种类型的排放又可进行细分(详细的计算公式请参阅《中国钢铁生产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详见图2。需要注意的是R固碳是需要扣除的排放量,即这部分排放将属于下游产业而不是该报告主体。钢铁生产过程中有少部分碳固化在企业生产的生铁、粗钢等外销产品中,还有一小部分碳固化在以副产煤气为原料生产的甲醇等固碳产品中。这部分固化在产品中的碳所对应的二氧化碳排放应予扣除。
钢铁生产企业温室气体排放分类
 
图 2. 钢铁生产企业温室气体排放分类
 
一般说来,温室气体排放的计算有以下三种方法:1)利用仪器设备直接监测法;2)排放因子计算法;3)质量平衡法。目前,二氧化碳并不是我国的法定空气污染物,并没有要求对其进行监测,所以没有企业使用仪器直接监测其温室气体排放。因此,钢铁生产企业温室气体排放主要使用排放因子计算法(如E燃烧、E溶剂、E电极、E原料、E电、E热和R固碳)。
 
使用上述方法进行计算时,都需要对企业的活动水平数据进行收集,这些活动水平数据是计算温室气体排放的数据来源,企业在报送温室气体排放时也必须提供这些活动水平数据以及其来源。所谓活动水平即是指产生温室气体排放的生产或消费活动的活动数据,如钢铁生产过程中各种化石燃料的消耗量以及其低位热值(用于计算E燃烧);各种溶剂的消耗量,如白云石、石灰石等(用于计算E熔剂);电极的消耗量(用于计算E电极);各种外购含碳原料消耗量,如生铁、铁合金、直接还原铁等(用于计算E原料);购入或外销的电量或蒸汽量等(用于计算E电和E热);各类固碳产品,如生铁、粗钢和以副产煤气为原料生产的甲醇等(用于计算R固碳)。为了保证监测数据的准确性,企业要确保这些活动水平数据的监测/测量方法、频率等符合《中国钢铁生产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或相关国家及行业标准,并能使用其他相关数据(如财务数据)进行交叉审核以验证其合理性,同时还要做好相应监测/测量记录的保存工作。
 
在使用排放因子计算法时,除了活动水平数据,还需要确认相应的排放因子,即量化单位活动水平所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量的系数。这些排放因子是计算温室气体排放的另一个重要数据来源,如果选择不当,就会严重影响企业温室气体排放统计值的准确性,企业在报送温室气体排放时也必须提供这些排放因子以及其来源。如各种化石燃料的单位热值、含碳量和化石燃料的碳氧化率(用于计算E燃烧)等。根据指南,计算生产过程排放、净购入电/热产生的排放和固碳产品所隐含的排放都是采用耗量直接乘以排放因子的方式。电力排放因子应根据对应年份选取国家应对气候变化主管部门定期公布的各区域电网平均供电CO2排放因子;热力排放因子采取官方数据;燃煤的低位热值,具备条件的企业可采用实测值,但需委托有资质的专业机构根据相关标准进行检测,否则,采用指南推荐值。各类熔剂、电极、原料和固碳产品的排放因子可采取指南提供的缺省值或者直接测量。对于上述活动水平数据和排放因子,具备条件的企业最好使用实际测量的数值,这样最终的结果才能反映其真实排放水平。如果没有直接的监测值,也可用其他已有监测数据转化得到,如库存变化和销售量和值得到产出量等。
 
通常企业活动水平数据存在多种来源选项,如入厂数据与入炉数据之分,原始记录、统计台账、统计报表之分,活动水平来源的选择取决于数据的可获得性及是否能够支持既定排放源的活动水平需求。存在多个可选的数据源时,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按照简单、准确、可核实、可溯源的原则选取其中一个合适的选项,关键是整个时间序列上数据源必须一致。有些活动水平数据,如耗量、产量等,基本都是有实际测量的,因为通常关系到成本(料耗)和收入(产量)。但各类排放因子或用于计算各类排放因子的一些参数,并不是所有都属于企业常规监测范畴,对于通常不监测的这些参数如不使用缺省值就存在需要新上监测仪器或送检和配备人员的问题。那么,本文建议企业可以在按缺省值初步估计排放后,分析各分项排放对总排放的贡献,占主要份额的分项所使用的排放因子和相应参数可考虑采用实测。影响很小的分项可直接采用缺省值。这样能在绝大部分上保证排放核算的真实性并有效的节省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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