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发展绿色农业的政策体系及成效
我国政府对绿色农业发展一直高度重视,针对农业绿色发展的实际需求,陆续出台了在保证粮食安全和有效供给的前提下实现减排固碳的政策措施,为绿色农业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政策环境。
一是强化农业种植领域的减排固碳。2015年,《关于打好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出台,确保到2020年实现“一控两减三基本”的目标,有效保障我国粮食供给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业环境特别是产地环境的安全。“一控”是指控制农业用水总量和农业水环境污染,确保农业灌溉用水总量保持在3720亿立方米,农田灌溉用水水质达标;“两减”是指化肥、农药减量使用;“三基本”是指畜禽粪污、农膜、农作物秸秆基本得到资源化、综合循环利用和无害化处理。2017年年末,我国实现了化肥农药零增长。2022年5月,农业农村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了《农业农村减排固碳实施方案》,明确了种植业
节能减排、农田固碳扩容、农机
节能减排、可再生能源替代等相关任务,并提出稻田甲烷减排、化肥减量增效、农机绿色节能、农田碳汇提升、秸秆综合利用、可再生能源替代、科技创新支撑、监测体系建设等行动方案,为种植业领域节能减排提供了清晰的政策指导。
二是完善畜牧业减污降碳政策体系。2011年12月,国务院印发《“十二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方案》,提出加强畜牧业和城市废弃物处理和综合利用,控制甲烷等温室气体排放增长。2016年10月,国务院印发《“十三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方案》,提出要控制畜禽温室气体排放,因地制宜建设畜禽养殖场大中型沼气工程,推进标准化规模养殖,推进畜禽废弃物综合利用,到2020年规模化养殖场、养殖小区配套建设废弃物处理设施比例达75%以上。
三是开展草原固碳增汇系统性建设。我国高度重视草原保护和牧区发展,形成了以政府为主导的生态补偿基本框架,主要依靠财政转移支付和中央政府补贴,由各级政府开展的重点生态保护和建设工程组成。2011年出台了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中央年均投入财政资金约200亿元,惠及13个省(区)657个县1210.42万户共5066.63万牧民。补奖政策已成为我国在草原牧区实施的一项资金规模最大、受益农牧户最多的惠民政策。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实施以来,草原植被盖度不断提高,2020年全国草原综合植被盖度达到56.1%,全国天然草原平均牲畜超载率持续下降并稳定在10%左右。
在持续政策引导下,我国绿色农业发展已初步建立了农业农村绿色低碳转型的战略、政策和技术体系。例如,构建种养新模式,推动减量化和资源化,构建秸秆还田下水稻丰产与甲烷减排的稻作新模式,实现水稻增产4.1%—8.8%、氮肥利用增效30.2%—36.0%、稻作节本增收8.3%—9.7%和甲烷减排31.5%—71.7%的显著效果;培育并推广节水抗旱稻,每亩稻田甲烷排放降低90%—95%,在安徽、湖北、浙江、海南等地年种植面积超过300万亩;推进化肥减量增效,降低农田氧化亚氮排放,2020年,全国农用化肥施用折纯量比2016年减少12.3%,测土配方施肥19.3亿亩次,比2015年增长17.7%。2021年96个县整县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降低粪污处理过程中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排放。
国内外金融支持
绿色农业发展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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