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推进转型金融
自2021年11月创立以来,碳减排支持工具正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据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司司长邹澜披露,截至6月末,碳减排支持工具余额分别为4530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433亿元;支持金融机构发放碳减排贷款超过7500亿元,带动年度碳减排量超过1.5亿吨二氧化碳当量。
今年1月,人民银行决定延续实施碳减排支持工具等三项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其中,碳减排支持工具延续实施至2024年末,将部分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和外资金融机构纳入碳减排支持工具的金融机构范围,进一步扩大政策惠及面,深化绿色金融国际合作。在《报告》中,人民银行也表示“对于仍有必要支持或需要持续支持的领域,如普惠金融、绿色低碳发展等领域,人民银行将延续实施相关工具”。
对于如何更好发挥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作用,业界也有诸多建议。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副研究员刘锦涛就提出,当前我国绿色项目和支持目录所覆盖的领域普遍面向具备碳减排效益的项目,碳减排支持工具主要支持清洁能源领域、节能环保领域和碳减排技术领域。但是,根据我国现有的能源结构和产业结构,光靠现有的绿色贷款与债券无法完全满足“非绿”“浅绿”行业的绿色转型需求,因此金融部门需要开展业务和工具创新,以支持高排放行业的绿色低碳转型。
支持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专项再贷款被视为一种补充。此外,更多围绕转型金融的标准和支持性政策也应加快推进。对此,王遥建议,既要立足区域产业结构视角,以面向支柱型高碳产业为示范,制定区域性转型金融规划,又要立足产业经济发展实际,制定符合各个行业发展规律的转型金融支持策略,强化转型金融政策和产业转型政策的衔接,同时机构层面要加强转型金融研判与投放能力,基础设施层面则需多方协同构建转型金融基础设施。
在政策协同方面,也有不少
专家提出要注重货币政策与财政政策综合施策。“在结构化目标下,财政政策通过补助、贴息、税收、奖励等手段可以激励产业绿色升级,其主要目标仍然在于解决外部性的问题。譬如财政政策可以通过对产生正外部性的绿色环保企业给予补贴等激励优惠,对产生负外部性的污染企业给予赋税等约束措施,利用公共财政缓解环境成本内部化的问题。”王遥补充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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