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局CCER重启机遇
值得注意的是,作为碳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CCER重启信号渐明。
7月17日,结合第一个履约周期全国碳市场实际运行经验,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发布了《清缴通知》,其中提到,组织有意愿使用CCER抵销碳排放配额清缴的重点排放单位抓紧开立账户,尽快完成CCER购买并申请抵销,抵销比例不超过对应年度应清缴配额量的5%。对第一个履约周期出于履约目的已注销但实际未用于抵销清缴的CCER,由重点排放单位申请,可用于抵销2021、2022年度配额清缴。
在此之前,针对CCER重启已有密集政策出台。如7月7日,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公开征求〈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办法(试行)〉意见的通知》。5月,
北京绿交所公布全国温室自愿减排注册登记系统及
交易系统安全测试服务项目成交结果;6月,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注册登记系统和
交易系统建设项目初步验收。
刘锦涛告诉记者,CCER的重启为市场提供了多样化的碳减排资产投资选择,从而银行有更多机会提供多样化的金融服务,且参与CCER交易使银行能够积极参与碳减排和可持续发展,履行社会责任。
赵廷辰赞同上述观点,他举例道,全国多地开发了诸多林业
碳汇项目,通过植树种竹来固碳释氧,产生的林业
碳汇可售予其他高排放企业用于全国碳市场履约,但在CCER市场暂停期间,新开发项目无法进入全国碳市场参与交易,相关的开发人和金融机构也就无法得到经济回报。“近年来,一些地区的金融机构开发了各类‘碳汇贷’,普遍面临缺乏变现回报渠道的问题。”
又如,近两年来多家银行开设了个人碳账户,用户低碳出行、绿色消费等行为均可转化为碳积分存入碳账户,但这些低碳节能行为目前也无法在全国碳市场销售。赵廷辰认为,未来随着CCER市场的重启,林业碳汇、碳账户等自愿碳减排行为,在符合相关
方法学的基础上,有望被认定成为CCER份额从而可在全国碳市场销售,这些自愿减排项目获得了变现渠道,也就为其背后的金融支持创造了必要条件。
“CCER有望在今年内重启,届时会提升市场内
碳信用(carbon credit)的供应,会提升市场内的交易活跃度。银行等金融机构会带来更多的交易与投资需求,比如银行本身可以购买CCER来抵消碳排放实现自身的净零目标。然而,目前只有参与全国碳市场履约的电力企业可以直接参与市场交易,接下来一段时间在监管层面需要推动如何纳入金融机构参与全国碳市场的交易,有序引入现货交易之外的碳金融衍生品交易市场,提高市场参与者的交易活跃程度。”贾菁薇说。
赵廷辰认为,全国碳市场的扩容(例如陆续扩展至石化、钢铁、建材、航空、有色、造纸等行业)将是大概率事件,从而为银行业带来新机遇。“对于这些企业,银行一是可提供
开户、结算、存管等基础碳金融服务,并开发全流程的配套金融服务。二是可围绕企业的具体金融服务需求,以企业碳配额或CCER作为抵质押物向企业发放贷款、发行碳债券,也可以探索未来发展碳金融衍生产品,为企业管理碳配额及碳价格风险提供衍生品对冲服务。相关企业数量多、体量大,有望为银行业创造巨大业务空间。”
除碳金融产品、绿色融资、CCER等业务之外,刘锦涛认为,银行参与全国碳市场可能会面临一些新机会和发展趋势。例如,随着全国碳市场交易数据的积累,银行可以开发全国碳市场数据管理
平台,提供全国碳市场趋势分析、市场预测等服务,帮助企业做出更明智的全国碳市场决策,为投资者提供全方位的全国碳市场信息服务;一些银行可能会成立专门的碳金融部门,专注于全国碳市场融资支持或投资顾问咨询业务,以更好地发挥金融机构在碳减排和可持续发展领域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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