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续推动地方绿色金融发展仍需突破关键难点
第一,要加强政策效应向市场效应的传导力度。目前部分省份,尤其是中西部地区的省份对政策制度的推动不够有力,区域问题较为突出。
一方面是政策丰富度不足,部分省份存在绿色金融政策制定资源不足、政策工具缺乏创新、政策实施效果不佳等问题,直接表现为绿色金融的综合性政策或专项政策数量有限,对市场的引导较为乏力。
另一方面是政策执行力不佳,部分地方生态水平较低的省份,在省级、市级层面已发布多项绿色金融综合性指导政策、专项指导政策,但是由于政策传导机制不健全、市场条件受限等,绿色金融市场效果评价与政策推动评价差距较大,绿色金融评价总体得分较低。
因此,要加强政策效应向市场效应的传导,地方政府应加强适应区域特色发展的绿色金融政策研究,加快制定务实可行、有效落地的区域性绿色金融发展规划、实施细则,发展绿色金融相关标准,以规范市场主体绿色投融资行为、营造公平竞争环境;建立项目库,以引导和实现绿色产业健康发展;实施激励措施,完善激励政策,以引导机构聚集实现绿色金融产品创新与风险分担;此外,还可以加强对地方绿色金融执行效果的考评管理。
第二,要更加注重多部门的协调联动。由于金融有安全性、逐利性等需求,其发展水平、能力与地方经济发展水平等密切关联。在推动绿色金融改革创新的实践过程中不应将目光局限于绿色金融,而应在更广范围统筹金融与产业、财政等多要素,通过促进金融持续向好发展带动绿色金融水平的提升。
在实践中,各绿金改试验区通常会建立由当地党政负责人担任组长、各职能部门共同列席的工作专班,建立起跨部门联动的工作机制。此举加强了部门间合作的统筹力度,有助于在事项推进工作中提供全过程、全方位的支持及监督,各部门间形成合力,共同完成既定目标。
第三,要更加注重因地制宜。
一方面,绿金改试验区的成功离不开当地“自上而下”的政策推动与“自下而上”的实践探索。各试点试验区虽然均从组织、政策、市场等多个维度推进相关工作,但侧重点有所不同。金融市场发展较为成熟的地区更倾向于利用市场化手段推动绿色金融的发展,部分省份倾向于通过政策激励完善金融基础,激发绿色金融市场活力。
另一方面,我国社会经济呈现多样性发展的复杂态势,各地区经济条件不同、产业结构不同、金融生态不同,这在客观上决定了各地绿色金融的发展不可一概而论,须与当地产业发展特色及经济发展阶段紧密结合,遵从绿色金融发展的内在逻辑,并在此基础上调动社会部门发挥主观能动性,补短板、强弱项、提能力,帮助当地产业焕发绿色生机与活力。各地在政策制定过程中应以国家战略和当地产业发展关键环节为抓手,充分发挥鼓励、支持、引导作用,探索本土化的绿色金融发展路径,推动绿色金融与经济产业、生态环境、生活方式融合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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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丨任玉洁,中央财经大学绿色金融国际研究院绿色金融研究中心主任
吴倩茜、张琦彬,中央财经大学-北京银行双碳与金融研究中心研究员
编辑丨邓茗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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